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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30日拟环保备案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时间:2016-06-30 00:00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6740

2016630日拟环保备案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依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未批先建项目纳入环境保护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包府办发【2015】113号)文件精神,按照《昆区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及《昆区“未批先建”违规建设项目环保备案程序》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备案下列建设项目。为保证此次环保备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环保备案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6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传真):0472-5196162

序号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1

内蒙古千山重工有限公司

年产8000套回转支承项目

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内

项内蒙古千山重工有限公司年产8000套回转支承项目位于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内,项目北隔纬二路与包钢苗圃相邻,南侧隔西哈路与在建企业相邻,东隔经四路与包头永达特钢相邻,西隔经三路与包钢重机相邻,项目已取得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管委会出具的项目入驻园区框架协议以及包头市经信委出具的项目备案文件(包经信投规发【2013】123号)占地面积54924m2,项目于2012年4月开工建设,2013年10月建成投产,工程总投资992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库房、办公楼等。主要设备包括双柱数控立车、5米双柱数控立车、2.5米数控插齿机、3.2米数控插齿机、数控高速铣齿机、3米数控滚齿机、卧式镗床、整圆机、摇臂钻床、齿圈专用淬火机、辊道专用淬火机、台车式回火炉,产能为8000套回转支承,危险废弃物委托内蒙古九瑞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定期清运处理。

项目供排水、供气、供电等基础设施均依托园区现有设施。

2

包头市大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年产40万吨钢技术改造项目

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的大安公司现有厂区内

包头市大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0万吨钢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的大安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已取得包头市经信委出具的项目备案文件(包经信审批发【2016】4号)。项目主体工程于2013年底完成,总投资2.87亿元。本项目是在现有80万吨基础上,对已建成的烧结机、炼铁高炉和炼铁转炉进行扩容改造,其中将原有的2台36m2、80m2烧结机扩容改造为1台180 m2烧结机;炼铁330m3高炉(1号高炉)扩容改造为450 m3高炉;炼钢2台30吨转炉扩容改造为2台35吨转炉,实现最终产能为120万吨。

包头市大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年生产40万吨钢铁联合项目2003年7月8日由包头市环境保护局予以审批(包环管字【2003】41号),2007年6月29日由包头市环境保护局验收(包环建验字【2007】21号)。包头市大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整治工程项目2008年12月10日由包头市环境保护局予以审批(包环管字【2008】217号),2009年包头市环境保护局对项目进行了分期验收(包环建验字【2009】18号、包环建验字【2009】36号。

项目供排水、供气、供暖、供电等基础设施均依托包头市大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设施。

3

包头市吉宇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年产10万吨石灰石生产线项目

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包头市吉宇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包头市吉宇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石灰石生产线项目位于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包头市吉宇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院内,项目已取得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管委会出具的项目入驻园区框架协议以及包头市昆区经信局出具的项目备案文件(昆经信字【2016】73号)。项目于2011年8月开工建设,2012年10月建成投产,总投资2127万元。项目主要利用包头市吉宇钢铁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铁水产生的熔分炉剩余煤气,建设年产10万吨石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TGS480石灰竖窑生产车间、全封闭成品库、全封闭原料库、办公楼、生活及其他辅助设施。其中石灰窑生产车间包括:原料筛分系统、上料系统、窑前系统、窑体系统、成品处理系统、除尘系统等生产设施。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包括石灰石筛分和上料、石灰的烧成及窑顶废气处理、成品处理等工序,产品方案为年产块石灰5万吨、石灰粉5万吨。

包头吉宇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完善节能减排综合治理技术改造项目2011年11月21日由包头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包环管字【2011】204号),2014年2月25日由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验收(内环验【2014】25号)。

项目供排水、供暖、供电等基础设施均依托包头吉宇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设施。

4

包钢(集团)公司薄板厂

20万吨冷轧无取向硅钢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包钢薄板厂现有区域内

包钢(集团)公司薄板厂20万吨冷轧无取向硅钢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包钢薄板厂现有区域内,该项目已取得内蒙古自治区经信委出具的项目备案文件(内经信投规字【2013】645号),并于2014年1月委托包钢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了《包钢(集团)公司薄板厂20万吨冷轧无取向硅钢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4年10月,自治区环保厅组织专家对环评报告进行审查。项目于2013年3月开工建设,2014年12月建成投产,总投资66718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20万吨硅钢系统及重卷机组和210吨双工位RH真空炉系统。其中20万吨硅钢系统及重卷机组包括连续脱碳退火机组、重卷机组、环保系统;210吨双工位RH真空炉系统包括钢包台车系统、真空处理系统、合金加料系、离线维修系统、环保系统。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冷轧薄板工程于2003年1月24日取得国家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冷轧薄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环函[2003]26号),并于2012年1月13日取得国家环境保护部出具《关于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冷轧薄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环验[2012]25号),包头钢铁公司冷轧薄板工程执行了环保手续。

项目供排水、供气、供暖、供电等基础设施均依托包钢(集团)公司冷轧薄板工程现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