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工业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部令第35号,2015年9月1日实施)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工业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规模 项目名称: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工...
http://wx.qlogo.cn/mmopen/Iv1icKsVvQ34Ge7iabrbl7wE3mPMibWb49X1ibYAXmLQU4bbmo07zepxAh9qNprev2Z656iagtfQicxGkAicAepTDxnTNTouyWhzZN0/6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 部令第35号,2015年9月1日实施)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工业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规模
项目名称: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工业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场项目。
渣场规模:库容5.6×104m3,服务年限10年。
二、工程概况
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成立于2011年,是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园区位于京藏高速公路南侧,包钢集团厂区及西水泉路西侧,哈德门沟东侧,包兰铁路北侧,建设用地规模为37km2。
本项目为园区工业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场,位于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西侧,守业路北侧,荣华大街西侧,外环东侧。占地面积22亩。贮存以多晶硅行业废渣为主的一般固体废弃物。废渣主要成分为氯化钙、一般固废污泥、二氧化硅、煤渣、石墨和陶瓷等,按照《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属于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环评报告,一期2.5万吨多晶硅企业固废产生一年6460t氯化钙、2000t污泥。二期建成后规模为5万吨。氯化钙和污泥固体废弃物在贮存场中临时贮存、中转后,可供水泥生产企业作为生产水泥的原料进行综合利用。本项目的建设可为园区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合理处置,避免了环境污染,为工业园区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带来显著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项目属于平原型固废贮存场。贮存场分氯化钙区、一般工业固废污泥区2个单元。采用混凝土周边围起,筑堤高度4.0m。固废采用自卸汽车运输,采用自下而上的分层堆置法,每隔3.0m高度设1个平台,设计贮存场堆高6m;氯化钙堆存区和污泥堆存区顶部均设置防雨棚,采用混凝土护坡,增加边坡稳定性。防渗系统采用防水混凝土和HDPE膜双层防护。
三、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包头石拐工业园区西侧,明达镁业循环工业产业园东南侧沟谷中
联系人:王永茂
联系电话:0472-2627804、0472-2627805
E-Mail:kqyqghjsb@163.com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冶东方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45号
邮编:014010
联系人:张笑川
联系电话:0472-6966761
传真:0472-6966791
电子邮件:842348820@qq.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
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
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项目的建设对您和周围环境造成何种不利影响;
2.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如反对,请向园区管委会、环评单位或环保部门反馈您的反对意见并说明反对理由;
3.对本项目对周边环境造成的污染的意见和建议;
4.对本项目建设与当地经济发展关系的理解(如项目的建设是否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是否有利于解决当地人口就业、提高居民收入等);
5.对地方环保部门审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6.其它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参与调查和提出意见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可直接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格,传真、邮寄、email到园区管委会或委托的环评单位。
2.可直接打话到园区管委会或委托的环评单位,反馈对上述公众参与调查内容的意见;
3.可直接联系到园区管委会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八、注意事项
1、本公告时间: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2、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环评报告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截止日期前通过电话、信件或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和反映,以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3、征求公众意见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工作单位和电话号码,以示负责和便于核实情况,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4、参与调查的公众可以是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居民、企事业机关单位,也可以是当地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环境保护的人士,来信或参加填写调查表请按调查表内容填写个人和单位基本情况并签名。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