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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组转办问题清单(第3批)
时间:2018-11-07 10:34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7152

  

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组转办问题清单(第3批)
序号 检查日期 企业(单位名称) 环境问题类型 问题情况详述 责任单位 问题整改情况
1 10.17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排污口设置不规范

 

   其他

1.回转炉窑尾人工推料,硫酸雾无组织排放严重。

 

   2.硫回收系统一级循环酸池虽已加盖,但未完全密闭,无集气设施,现场检查时,硫酸雾无组织排放严重。

   3.灼烧隧道窑烟气未设置规范采样口,委托内蒙古森艾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3月20日和6月26日监测报告,隧道窑排口监测数据不能真实反映灼烧隧道窑烟气排放情况。

区环保分局
1.由于岗位工人操作不当致使设备管道内部压力由正压状态变为负压状态导致硫酸雾从生产原料入口排出,企业已对违规操作员进行绩效处罚,同时对该岗位所有操作员工进行操作规程学习教育培训,并加强监管,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出现。 区环保分局已要求该单位进一步完善操作流程,提高工人专业技术,坚决预防此类问题发生。 2.企业已制定整改方案,系统密闭后在酸回收系统增加喷淋回收系统,对逸散烟气进行负压回收集中处理。区环保分局已对该问题提请行政处罚立案程序,并对该单位整改进度进行持续监察。

 

   3.企业已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要求对原排放口进行规范化改造,并委托另一家有资质监测机构进行重新监测,区环保分局将根据监测数据依法开展下一步工作。

2 10.17 包头市大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
1.烧结转运除尘器排口有红色粉尘排放。

 

   2.烧结车间一冷振动筛收尘效果不佳,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严重;筛下落料点收尘管道存在破损情况。

   3.烧结落料待冷机链条传输收集罩未完全密闭,无组织排放严重。

   4.一混车间进口废气水浴除尘器排放白色粉尘现象。

   5.炼铁矿槽反矿皮带走廊密闭不完全,存在烟尘无组织排放现象。

区环保分局 1.该问题为企业烧结运转除尘器内个别布袋破损造成,经调取该企业当日在线监控企数据显示当日日均值未超标。企业在发现问题后立行立改于17日下午对除尘布袋进行彻底检查和更换,目前烟气排放正常。 2.企业对一冷筛二层平台及侧板密封加门并对破损管道进行补焊密闭。我局要求企业对车间加强洒水抑尘,切实保障职工职业健康。 3.企业对带冷机位进行全部密闭,于10月28日完成。4.对水除尘管道、箱体进行清理消缺并做防腐。 5.该厂已制定方案,对返矿皮带走廊的彩钢瓦全部更换,做到密封严密。我局已对该问题提请行政处罚立案程序。
3 10.17 包头市吉宇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

 

   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

1.转炉二次烟气收集不到位,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严重。

 

   2.水渣临时露天堆存。

区环保分局 1.目前该转炉二次烟气收集工艺已是国内先进,企业通过精细化管理、严格控制操作运行措施等手段最大限度降低无组织排放现象发生。目前该企业正在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我局将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开展下一步工作。 2.我分局已对该企业露天堆存水渣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该企业正在建设面积9000㎡固废库,目前钢结构、围墙、彩钢板已完工,预计11月底全部完工。临时堆存的水渣在固废库竣工期间采取抑尘网覆盖及洒水喷淋措施。
4 10.17 张玉山砂石厂 散乱污企业 砂石厂无相关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存在装卸物料扬尘问题。 区国土分局 自2017年开始,昆区政府已组织多部门开展大青山沿线工矿企业清理整顿和地质环境治理工作,该企业属治理范围内,卜尔汉图镇政府联合各职能部门对该企业生产设备及原料进行过清理,针对此死灰复燃现象我分局已提昆区政府予以关停取缔。
5 10.17 郑文清煤场 散乱污企业 1.无相关审批手续;2.原煤露天堆存,无扬尘防治设施;3.筛分设施露天作业4.运输道路未硬化,未采取洒水抑尘措施,道路扬尘污染严重。 区经信局 自2017年昆区政府已组织多部门开展大青山沿线工矿企业清理整顿和地质环境治理工作,该企业属治理范围内,卜尔汉图镇政府联合各职能部门对该企业生产设备及原料进行过清理,针对此死灰复燃现象我分局已提昆区政府予以关停取缔。
6 10.17 包头市成峰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排污口设置不规范

 

   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

1.加热炉废气收集后直排,排放口不规范,未设置采样口;

 

   2.热轧带钢车间延压成型工段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严重;内蒙古加通环境检测治理有限公司2018年5月8日出具的检测报告((2018)检(委)字第232号)中,车间除尘后监测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不能反映热处理炉真实排放情况,且不符合《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012)中监测点位要求,无法确认排放口是否达标。

区环保分局 1.经现场核实,该企业设置了两根高度为18m排放口,由于考虑安全因素采样口设置于排放口后侧,并按照技术要求搭建监测平台,设置规范化采样口。 2.目前正在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并增加喷淋装置4对,增大水量减少废气扩散,降低钢坯通过速度从源头减少废气产生量。
8 10.17 包头钢城矿产品科技有限公司 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
1.无环保手续。

 

   2.铁粉、蒙古铁矿等物料露天堆存。

   3.两套拌料机露天设置、露天作业。

区环保分局 区环保分局目前要求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提请立案调查。
9 10.17 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
1.烟气处理设施末端靠近引风机处总烟道上人为开6个孔吸入空气,存在稀释废气,干扰正常采样的嫌疑;

 

   2.硫酸回收吸收塔与喷淋塔连接管道中间人为开孔,部分酸性气体未经处理排入外环境;

   3.产生的放射性废渣堆放不规范,临时堆场为敞开式,未按照规范要求及时处置;

   4.生产设施正常生产,2台电除雾器停运检修。

区环保分局 1.针对干扰正常采样的问题,区环保分局已要求该单位对其开口的烟道进行密闭并在对其再次进行第三方委托监测,现已完成封闭并委托第三方再次进行监察。 2.因开口处在酸雾吸收塔末端,排放的尾气已经过处理,其次酸雾吸收塔与喷淋塔连接管道为负压管道,区环保分局已要求让其进行封闭,现已经完成封闭。 3.因2017年4月7日包头市辐射环境管理处下发的{包辐环发【2017】29号}文件, "关于停征城市放射性废物送贮费有关事宜的通知" 正常收贮放射性稀土废渣至2017年12月31日,所以先企业产生的放射性稀土废渣只能贮存在厂区内,区环保分局已要求该单位对其临时贮存的放射性稀土废渣库进行完善并加强管理,因放射性稀土废渣库建设须有国家批准与一般性固废库不同。 4.区环保分局已对该单位回转窑在运行,配套建设的电除雾设施停运检修情况拟下达行政处罚。
10 10.17 包头市王正生铁粉堆场 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
1.无环保手续。

 

   2.铁粉露天堆存。

区环保分局 对该堆场拟下达行政处罚并提请政府关停取缔。
备注:环境问题类型为拒绝检查,散乱污企业,超标排放,VOC治理问题,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无证排污,燃煤小锅炉未取缔,自动监控设备,在线数据弄虚作假,工业固废堆场,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建筑工地扬尘,矿区治理,原煤散烧,秸秆焚烧,露天焚烧,排污口设置不规范,道路扬尘,其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