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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区民政局“四个着力”落实民生政策 扎实推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再上新台阶
时间:2019-09-10 02:51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9666

昆区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彰显。

一、着力坚持应保尽保

一是完善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健全低保系列制度,研究制定了《昆都仑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范》《昆都仑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办法实施细则》《昆都仑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和《昆都仑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等社会救助政策制度,推行主动核查事实方式,通过申请、受理、初审及公示四大步骤,简化困难群众申请程序,细化工作人员认定流程,有力的保障了“应保尽保”、不“错保”、不“漏保”。 二是根据上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要求,集中治理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以及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和规范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组织成立六个工作组对涉及的14个嘎查村和1个社区的96户低保户进行核查。经核查,因收入变化超标停保28户,因未按时递交材料停保2户,其他66户符合条件低保户做了相应调整。三是确保低保提标资金按时足额发放。2019年按照包头市统一要求,最低生活障线由670元/人/月提高至710元/人/月,圆满完成提标补发工作,实行城乡一体化救助标准。截至目前为921户,1395人昆区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688.45万元。发放电价补贴、物价补贴15.99万元。

二、着力提升供养水平

全面贯彻落实特困救助供养政策, 率先在包头市实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乡一体化”,确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一是出台《昆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特困供养范围,应养尽养、应救尽救。二是圆满完成提标补发工作,为148名特困供养人员发放供养金207.36万元,其中提标补贴金26.04万元,同时为110名困供养人员发放护理补贴55.58万元。充分保障了城乡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让他们有了更多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着力坚持应救尽救

以临时救助为主体推动“救急难”工作常态化,及时为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的家庭提供救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及时兜底困难群众生活底线。2019年及时召开昆区政府紧急救助综合协调领导小组会议,为51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56.89万元。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出台《昆区“救急难”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向各街镇主动拨付不高于2万元的临时救助金,并设立小额临时救助基金,指导开展2000元以下的小额救助工作,为15个街镇发放28万元“救急难”临时救助金,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四、着力强化业务水平和政策宣传力度

组织举办社会救助工作业务培训会,并将社会救助业务培训列为常规工作,印制《昆都仑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范》200册,有效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主动救助意识。同时组织开展“进社区,下农村”的宣传活动,印制《昆都仑区社会救助宣传手册》1万余册,并下发《关于加强昆都仑区社会救助工作宣传力度和提升主动救助意识的通知》(昆民发﹝2018﹞18号)文件,要求街镇每年至少开展低保宣传工作2次,并在嘎查村(社区)宣传栏制作专门的社会救助宣传展板,促使社会救助工作政策深入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