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都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昆都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9年3月14日正式挂牌成立。下设四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中心(正科级)、区物业行业发展中心、区园林绿化事业发展中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保障中心。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党政办、财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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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都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9年3月14日正式挂牌成立。下设四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中心(正科级)、区物业行业发展中心、区园林绿化事业发展中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保障中心。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党政办、财务室、档案室)、综合室(项目服务股、工程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房地产市场管理股、住房保障管理股、城市村镇建设股、公用事业股(燃气管理股、物业管理股)、园林绿化管理股。
一、职责职能
1.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2.指导城镇住房保障工作,落实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
3.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房地产业发展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区本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全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以及土地一级开发招标或挂牌并组织实施。
5.负责辖区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6.指导、承担我区道路、管网等城市建设,参与拟订我区城市建设、管理的制度并指导实施。
7.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执行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的政策和制度。
8.负责全区道路、游园、林带、景点的绿化、养护管理。
9.负责燃气行业管理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班子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刘晓东
主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王红兵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房屋产权遗留办证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委工作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分管工作涉及的党建、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等承担领导责任。具体分管产权遗留办。
党组成员、住房和城乡事业发展建设中心主任白朝辉
协助局长负责全区市政道路建设和维护、背街小巷综合治理、农村牧区污水管网改造、城市体检、城市更新、道路亮化、雨污混排,负责公廉租房管理与分配等方面工作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分管工作涉及的党建、意识形态、安全生产、扫黑除恶、信访维稳等承担领导责任。具体分管城市村镇建设股(市政维护股)、住房公租股。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文亮
协助局长负责新、旧小区物业管理(维修基金),负责物业行业委员会相关工作,负责物业服务管理和物业行业发展中心方面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分管工作涉及的党建、意识形态、安全生产、扫黑除恶、信访维稳等承担领导责任。具体分管物业管理股。
党组成员、副局长范利民
协助局长负责财务管理、档案管理,负责项目前期手续、项目融资、招投标办理,负责工程造价评审、工程监理、质量验收、跟踪审计、工程量核定,负责昆河管理及防汛抢险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疫情防控等方面,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负责代管全区老旧小区综合治理改造、协调对接包钢职工住宅“三供一业”改造、既有节能改造、城区空中线缆专项整治等相关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分管工作涉及的党建、意识形态、安全生产、扫黑除恶、信访维稳等承担领导责任。具体分管财务室、法务档案室、工程管理股、项目服务股、昆河管理办,代管老旧小区改造办。
党组成员、副局长武丽云
协助局长负责全区园林绿化建设、设计,管理、养护,
黄土裸露治理、景观小品建设、美化亮化等方面工作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分管领域涉及的党建、意识形态、安全生产、扫黑除恶、信访维稳等承担领导责任。具体分管园林绿化工程股、公园管理股、园林绿化管理股、园区管理股。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元
负责全局的安全生产、应急保障工作,负责燃气行业管理、天然气置换、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对接供热、供电、供水等专业部门,负责既有建筑装修结构拆改、住房灾害、危房排查整治、房屋消防遗留问题、在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农民工欠薪等方面工作,统筹协调碳达峰碳中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代管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群团组织、脱贫攻坚、信访维稳、纪检监察、扫黑除恶工作,负责行政管理、机构改革、人事劳资、目标考核、法律事务、爱国卫生、创城创卫、经济指标调度等方面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分管工作涉及的党建、意识形态、安全生产、扫黑除恶、信访维稳等承担领导责任。具体分管建筑业管理股、公用事业管理股,代管党政办公室。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吴龙
协助局长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国有土地
房屋征收遗留问题处置,负责集体土地一级开发的前期手续及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负责代管房地产行业管理、房地产招商引资、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入住难”项目推进,负责土地卫片处置等方面工作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分管工作涉及的党建、意识形态、安全生产、扫黑除恶、信访维稳等承担领导责任。具体分管住房改造股、征收办、房地产市场管理股。
通讯地址:昆区鞍山道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472-2125370(办公室)
负责人:李欣
三、所属事业单位包头市昆都仑区物业行业发展中心
包头市昆都仑区物业行业发展中心,为包头市昆都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各级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2.负责对全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完成物业项目工作。
3.负责对物业服务公司、业主委员会、业主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4.负责协助完成全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工作。
5.负责对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整治,协调配合市供热公司、市供水公司对辖区内给水管网、供热管网进行改造工作。
6.承担包头市昆都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通讯地址:昆区鞍山道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472-2143039
负责人:李永强
四、所属事业单位包头市昆都仑区园林绿化事业发展中心
包头市昆都仑区园林绿化事业发展中心,为包头市昆都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 参与编制全区园林绿化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起草园林绿化事业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3.指导辖区和有关部门实施完成园林绿化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全区重大园林绿化活动。
4.制定园林绿化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园林绿化科研攻关、科技成果申报和推广工作。
5.组织园林绿化专业学术交流活动,给园林绿化社会团体提供技术支撑工作。
6.负责指导辖区内各类绿化工程项目设计方案,指导绿化建设项目施工和竣工验收工作。
7.负责新建公园、景点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核、现场勘察并实施建设和维护。
8.负责辖区内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道路和河道绿化带的建设和保护。
9.承担各种绿植的繁育、栽植和新型花卉、苗木的培育和技术推广工作。
10.承担树木、花草病虫害防控防治及运用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辖区范围内的景观蓄水区域的防洪、防汛、水上救护等工作。
12.承担包头市昆都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通讯地址:昆区鞍山道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472-2143080
负责人:赵旭峰
五、所属事业单位包头市昆都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保障中心
包头市昆都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保障中心,是包头市昆都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任务:
1.为局机关重大决策提供政策研究建议,协助各领导做好各项工作的综合协调、参谋和督促落实工作。
2.承担局系统相关单位会计核算、人事等工作。
3.承担综合文稿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制发等行政辅助工作。
4.承担各类调研、参观安排和信息收集、上报、宣传等行政辅助工作。
5.承担局电子政务系统、行业业务监管系统、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技术服务及其它各类信息平台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工作。
6.承担局系统网络建设、网络安全等技术服务工作。
7.负责组织局系统落实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
8.承担局系统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的保管利用、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设备维修维护等工作。
9.承担包头市昆都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通讯地址:昆区鞍山道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472-2143058
负责人:岳昕
六、所属事业单位包头市昆都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发展中心
包头市昆都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中心,是包头市昆都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
2.组织实施城市建设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办理项目规划、环评、立项、招投标等前期手续。
3.承担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的技术服务和对外发布工作;承担拟订工程建设定额标准和清单计价规范实施细则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工程建设定额标准编制的调查论证、技术服务工作;发布造价信息、造价指标、调整系数和其他工程造价动态信息工作。
4.负责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的准入、租赁、变更、退出、评估、出售等工作。
5.负责协助完成区本级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参与房屋征收拆迁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协助完成土地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6.协助完成城镇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棚户区改造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工作,承担相关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配合做好相关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负责协助全区政府主导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和人才住房的建设和租赁补贴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改造工作。
7.负责协助完成城区、农村牧区危旧房屋统计工作。
8.参与编制市政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按要求组织实施。负责对辖区范围内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前期调研,提供决策依据。按权属负责市政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管护工作,承担城市道路、城市照明、夜景亮化等市政设施的日常管护和道路防汛等应急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关质量监管等技术保障工作。按权属负责提出挖掘、穿越城市道路许可的技术审核意见。负责辖区范围内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及雨、污水跑冒疏通等应急抢修工作。
9.承担推广先进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装置及安全技术措施,推行建筑安装企业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管理技术支撑工作;参与建设工程的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协助为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投诉、事故和工程检测争议事项的检测提供技术服务工作。
10.负责开展绿色建筑、低耗能被动式建筑、装配式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和绿色建材、新型墙体材料等方面的政策研究、技术革新、科技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建筑节能、新型建筑工业化等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研究园林绿化建设中树木、花卉、草坪地被、城市生态和园林植物保护等方面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技术创新及应用工作。
11.完成包头市昆都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通讯地址:昆区鞍山道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472-2143011
负责人:白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