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都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一、主要职能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是昆区人民政府的正科级行政执法部门,具有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主要负责昆区城市管理执法、城市市容管理、道路环境卫生管理和行政处罚、行使市政设施管理方面(除挖掘、穿越城市道路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受理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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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是昆区人民政府的正科级行政执法部门,具有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主要负责昆区城市管理执法、城市市容管理、道路环境卫生管理和行政处罚、行使市政设施管理方面(除挖掘、穿越城市道路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受理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的投诉、应诉和行政复议、行使区内城市管理的行政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等方面的工作。内设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市容环保管理工作办公室、市政规划工作办公室、环卫管理工作办公室、政策法规工作办公室、网络信息管理办公室和停车场管理办公室8个股室。二级单位2个,昆区环卫综合服务中心和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二、领导班子分工
张震刚 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局党组、执法局全面工作。
乔英荣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 管:综合办公室、停车场管理办公室。
李 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 管:政策法规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办公室)。
高汉青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 管:环卫管理工作办公室、网络信息管理办公室。
王 强 党组成员、环境卫生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昆区环境卫生综合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刘 森 党组成员、执法大队队长
分 管:市容环保管理工作办公室、市政规划工作办公室。
通讯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白云鄂博路13号
工作电话:0472-6985600(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负责人:张震刚
三、所属事业单位昆区环卫综合服务中心
(一)内设机构
环境卫生综合服务中心经城乡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后,从2022年6月1日开始环卫作业由中标企业中国水环境集团包头昆区环卫项目部开始正式接管运营,环卫中心职能由作业转变为考核。环境卫生综合服务中心内设综合办公室、后勤股、综合服务股和考核作业股4个部门。部门主体职责,为行业指导与作业实效考核。
(二)主要职责
环境卫生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出台完善相关作业质量标准和绩效考核评分细则,并对中标运营企业运营情况包括全区城区道路、城乡结合部的清扫保洁工作、全区居民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全区居民居厕和公厕清掏管理工作以及全区环卫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考核。每月根据对中标企业考核评分核算服务费。负责昆区范围内新建、改建居民小区环卫基础设施配套的建设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大中专院校垃圾清运有偿服务费收缴工作,并对签约有偿服务单位进行服务回访,沟通解决服务单位反馈的信息及问题。
通讯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三八路23号
工作电话:0472-2120776(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负责人:王强
四、所属事业单位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一)主要职责
执法大队管辖区域总面积301平方公里,负责市区13条主干道,17条次干道,74条背街小巷及沿街底店的管控工作。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部分城市规划管理方面(包括住宅小区内私搭乱建、破墙开店行为的清理整治)、城市绿化管理方面、市政管理方面、环境保护管理(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行为)方面、工商行政管理(无照商贩)方面、公安交通管理(占道管理,工作尚未移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昆区范围内公共停车场的日常管理,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停车场的规划、审批、建设、验收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并履行自治区、包头市和昆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内设机构
执法大队下设16个执法中队。其中,有12个对应城区街道的市容执法中队,3个“两镇一办”市容执法中队,1个开展应急工作的机动中队。
通讯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白云鄂博路13号
工作电话:0472-6985611(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负责人:刘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