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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都仑 包头市城昆夹心房改造开发有限公司昆区团8街坊改造工程内蒙古申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3.23”一般起重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 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时间:2025-05-06 09:00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283

昆都仑

包头市城昆夹心房改造开发有限公司昆区团8街坊改造工程内蒙古申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3.23”一般起重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

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4年3月23日12时35分许,包头市城昆夹心房改造开发有限公司在建工程发生一起工人吊运预制井时被砸中,事故造成该名工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于2024年5月29日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提交的《昆都仑包头市城昆夹心房改造开发有限公司昆区团8街坊改造工程内蒙古申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3.23”一般起重伤害事故》(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中发〔2016〕32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的有关规定,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安委办组织成立昆都仑包头市城昆夹心房改造开发有限公司昆区团8街坊改造工程内蒙古申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3.23”一般起重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相关单位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一)成立评估组

2025年3月3日,包头市昆都仑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有关专家组成“昆都仑包头市城昆夹心房改造开发有限公司昆区团8街坊改造工程内蒙古申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3.23”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评估组依据《评估办法》开展相关评估工作。

(二)确定评估对象及评估内容

1.确定评估对象。评估组根据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发布的《事故调查报告》,确定此次评估对象为内蒙古华飞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申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确定评估内容。评估组逐项对照《事故调查报告》中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评估事故责任人和有关内蒙古华飞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申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的具体措施以及工作成效,对事故责任人员处罚建议等落实情况。

(三)开展评估工作

1.评估组依据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调阅昆都仑包头市城昆夹心房改造开发有限公司昆区团8街坊改造工程内蒙古申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3.23”一般起重伤害事故案卷资料,对接事故事故调查组成员了解相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材料。

2.评估组于202534日到达事故单位,召开了评估组工作会议,听取了关于内蒙古华飞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申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汇报;对事故整改涉及人员及单位处罚的的相关处理文件,财务凭证、人事档案、整改涉及有关会议纪要、文件资料等进行了核实,同时生产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

一、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评估组查阅相关材料,包头市昆都仑区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6月24日向事故责任单位内蒙古华飞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申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事故责任人员何XX(内蒙古华飞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XX(内蒙古申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赵XX(内蒙古申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事故责任单位与事故责任人分别向代收机构缴纳了行政处罚款。

经评估工作组现场核查记录,处罚均已落实。

三、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3.23”事故发生以后,内蒙古华飞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申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依据整改建议,认真落实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主要工作可归结为如下方面:

(一)内蒙古华飞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1.要办理相关资质后承揽劳务施工项目,同时认真对照《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刻反思,全面排查整顿,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加强教育培训、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同时要指派有执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现场管理。

2.要针对施工现场装卸、安装过程可能涉及的吊装作业制定针对性吊装方案,明确吊装方式和安全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内蒙古申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要严查专业分包单位相应的承揽资质,签订合同确定工期后,及时安排有资质的管理人员进场控制工期内安全风险。立即与内蒙古华飞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解除劳务分包合同。

四、评估结论

评估组通过专题会议、人员访谈、资料核查、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昆都仑包头市城昆夹心房改造开发有限公司昆区团8街坊改造工程内蒙古申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3.23”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后认为:该起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工作已完成 ,涉事企业事故预防与安全整改工作均已落实。

五、意见和建议

1.内蒙古华飞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申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召开事故专题会议,通报事故情况,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分析事故原因,针对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切实采取整改措施,防范事故再次发生。

2.内蒙古华飞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应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落实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和现场监护,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落实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加强吊装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工人安全防范意识和遵章守纪自觉性,坚决杜绝违章违规作业行为。

3.内蒙古申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统一协调管理,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督促分包单位严格执行施工方案,规范施工。

“3.23”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评估组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