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详细
昆城建燃罚字〔2019〕第005号
时间:2020-06-20 14:43  来源:北沙梁与边墙壕村村民举报  点击量:3987

2019年4月1日,接北沙梁与边墙壕村村民举报后,我大队执法人员在北沙梁与边墙壕村交汇处捣毁一处液化石油气违法储存点,经调查核实,对该储存点的液化石油气所有人潘喜军依据《包头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结合集体讨论结果,决定给予当事人潘喜军扣押违法储存点内所有液化石油气钢瓶及其他未经市场管理部门备案的燃气燃烧配套器具,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