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基固本 || 中共昆都仑区委员会印发《关于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工作措施》
2024-01-07 19:59

12月30日,中共昆都仑区委员会印发《关于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工作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主线的工作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若干措施》和市委《关于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具体措施》,在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上走在前、作表率,全方位争当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出以下措施。


      一、加强对各项工作贯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统筹协调,强化审核把关、决策研究和督促落实,年初制定工作安排,定期开展调度,年底进行检查。加强对民族工作贯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统筹协调工作。(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统战部)


      二、将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写入“三定”规定,明确专职机构,结合机构改革,在各部门单位“三定”规定中增加“结合实际,抓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职责。(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编办,区民委)


      三、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有关要求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要点,写入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及其常设办事机构工作细则,写入各类群团组织章程,做到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各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和村规民约、市民公约,融入企业文化建设,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各族干部群众的行为准则和日常习惯。(责任单位:各街镇、各部门、各单位)


      四、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列入党员干部学习计划和教育培训计划,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研讨,基层党组织每年至少组织1次专题学习交流。每年至少举办1期科级干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班。区委党校(行政学校、社会主义学校)相关课程及培训内容比重不低于每学期总课时的20%。(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各街镇)


      五、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完善并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品牌,持续加强对“三个离不开”、“四个共同”、“四个与共”、“五个认同”、“五观”和“七个作模范”等理念和要求的宣传阐释。(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区民委,各街镇)


      六、建立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内蒙古人民的关怀、宣传党的恩情、宣传在党的领导下各民族共同建设包头这座光荣城市的历程、宣传昆区发展壮大史的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包头作出的“一个创新、三个实现”重要指示,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牢铭记“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更加坚定自觉地紧跟习近平总书记奋进新征程。(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宣传部)


      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包头稀土产业发展的新定位新要求,落实包头市《关于建设全国最大的稀土新材料基地和全球领先的稀土应用基地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设全国最大的稀土新材料基地和全球领先的稀土应用基地的扶持政策》,发挥好稀土原料优势,坚定不移服务全市建设全国最大的稀土新材料基地和全球领先的稀土应用基地,全力打造“两个稀土基地”建设承载地,以实际行动为建设国家重要战略资源基地主阵地贡献力量。(责任单位:区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商务局、园区管委会)


      八、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发挥好晶硅光伏产业优势,全方位服务全市建设全国乃至全球产业链最完整、配套率最高的晶硅光伏产业基地,全力打造“世界绿色硅都”核心区,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责任单位:区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园区管委会)


      九、健全党内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及时修订或废止不符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党内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


      十、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区本级和各街镇、各部门、各单位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科学稳慎审查、修改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十一、建立重大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三个意义”的审核、评估、清理机制,全面梳理各项政策措施,及时进行调整完善。(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十二、建立重大资金安排使用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审核机制,调整强化民族差异性的财政政策。(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十三、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推动各族群众在生产生活中互学互鉴、互帮互助,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升级版,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区民委,各街镇)


      十四、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积极服务全市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以优秀文化满足各族群众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更好担负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区文联)


      十五、打造北疆文化品牌,健全研究阐释、传播推广、创作生产、支撑保障机制。探索建立北疆文化研究交流合作机制,系统梳理昆区历史文化脉络,丰富与时俱进的昆都仑精神。(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


      十六、推动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落实落细,打造更多具有中华文化底蕴、北疆文化特质的符号和形象,并将其融入到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城市标志性建筑建设、旅游景观陈列等方面。积极配合全市建设包头城市名人馆,在公共场所增加体现各族人民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雕塑小品,充分反映各族群众共同建设昆区的奋斗历程。(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委、住建局、执法局、文旅局)


      十七、盘活文博资源,探索利用现有景区、闲置厂房建设一批具有中华文化底蕴、北疆文化特质的特色博物馆,用好“齐心协力建包钢”主题展馆、包头博物馆等资源,集中推出充分反映党领导各族人民团结奋进和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史实的陈列展览。加强对各类纪念馆、展览馆、博物馆(院)展陈的内容设计和审核把关,深度清理不符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容。(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统战部,区民委、文旅局)


      十八、严格规范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工作,加强对民族领域出版物的审核管理,加强对境外演出团体来我区开展演出活动的审核管理,防止“带病出版”“带病上场”。(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委、文旅局)


      十九、将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融入教育高地建设,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机制、保障体系等方面改革创新,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让各族群众都能享受更加优质公平的教育。学前教育阶段实施“童语同音”计划、全面开设“立德育苗”课堂;义务教育阶段用好《中华民族大家庭》等教材,开展不少于12课时的民族团结进步专题教育;高中教育阶段全面开展“我对祖国深情告白”等活动,广泛开展“爱我中华”夏令营、冬令营等社会实践。积极推进民汉合校,推进各族学生同校共班、混班混宿。(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二十、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深入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坚定不移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逐步实现“一本教材授课”“一张试卷考试”。(责任单位: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局、民委、农牧局)


      二十一、将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融入医疗高地建设,建立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提升医疗服务的竞争力、辐射力和影响力,让各族群众都能享受更加优质均衡的医疗,全力打造公立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责任单位:区卫健委)


      二十二、密切关注、有效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健全风险隐患精准发现机制,严密防范、依法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活动。依法妥善处置涉民族因素案事件,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置。(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


      二十三、完善惠农惠牧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直达机制,让各族群众知晓惠从何来、惠在何处、惠有多少,发自内心地念共产党好、伟大祖国好。在资源开发、产业建设等方面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评估和分配机制,在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中扩大以工代赈实施范围,引导各族群众增强主人翁意识,在共同奋斗中走向共同富裕。(责任单位:区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农牧局、卫健委)


      二十四、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加强与驻区部队的双拥共建,广泛开展社区拥军、行业拥军等活动,支持驻区部队积极参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推动驻区部队主动融入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和我区争先进位目标。(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十五、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吃苦耐劳、一往无前,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蒙古马精神和艰苦奋斗、无私奉献、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的“三北精神”,组织创作一批优秀文艺作品、选树一批先进典型,记录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火热实践,展现好在争当排头兵进程中的精神风貌,激励各族群众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韧劲、拼劲和干劲。(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区文联,各街镇)


      二十六、把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机关建设、巡察工作和绩效考核,作为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巡察办)


      二十七、在干部选育管用全过程突出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要求,强化政治素质考察,把“四个特别”重要要求作为干部能上能下、“担当作为好干部”评选的重要依据。持续开展“不懂、不学、不会、不敢、不干”的“五不”干部专项整治,推动全区党员干部提升履职尽责的本领能力。(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二十八、把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落实到坚强堡垒“模范”支部、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发展党员政治审查、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


      二十九、加强对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将其列入年度调研计划。县级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调查研究,每年至少形成1个高质量调研成果。(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


      三十、充分发挥全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入调查研究,主动参与监督,积极建言献策。“两代表一委员”工作机构要做好有关意见建议的汇集整理和推进转化工作。(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组织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三十一、强化对各街镇、各部门、各单位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情况的监督检查,用好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和平台,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对贯彻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



有关名词解释


      1.“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2.“四个共同”:我们辽阔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我们悠久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我们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我们伟大的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


      3.“四个与共”: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4.“五个认同”: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5.“五观”: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


      6.“七个作模范”:在感党恩听党话、紧跟习近平总书记奋进新征程上作模范,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作模范,在民族地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作模范,在边疆民族地区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作模范,在兴边稳边固边上作模范,在边疆地区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上作模范,在弘扬新风正气上作模范。


      7.“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内蒙古地区是中国共产党最早建立党组织的民族地区,内蒙古自治区是在中共中央直接领导下建立的,内蒙古是在党中央的支持下发展起来的,内蒙古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偏差都是党中央帮助纠正的,内蒙古新时代的发展成就是在习近平总书记亲切关怀和指引下取得的,内蒙古作为模范自治区模范就模范在听党的话上。


      8.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三个意义”: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以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


      9.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到2027年国家级、自治区级、盟市和旗县(市、区)级示范区示范单位数量力争达到100个以上、1000个以上、10000个以上。


      10.“四个特别”: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