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委系统党员干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走好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第一方阵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自治区民委党组书记、主任 高占胜
在新时代继续保持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内蒙古的殷切希望。7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号召全区上下在新时代继续保持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闯出新路,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内蒙古新篇章。内蒙古自治区民委系统党员干部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把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各项要求贯穿到民委各项工作中,以只争朝夕的奋进姿态,坚决走好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第一方阵。
一、深刻认识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重要意义
内蒙古自治区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成立的第一个省级民族自治区,具有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赢得了“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建设好模范自治区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一以贯之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建设好模范自治区提出明确要求。今年在内蒙古考察时,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再次要求我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继续建设好模范自治区”。《决定》全面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是指导内蒙古各项事业发展管总的纲领性文件,是对崇高荣誉更有力、更深层、更持久的呵护,体现了内蒙古各族人民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对于全方位展示党的领导和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显著优势,全方位展现新时代内蒙古的担当和作为,激励全区上下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闯出新路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我们要认真抓好《决定》的学习贯彻落实,结合民族工作实际,坚持实干导向,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以更高的要求、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抓好各项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大局,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内蒙古新篇章贡献力量。
二、在感党恩听党话、紧跟习近平总书记奋进新征程上作模范
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开展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要求,教育引导全区民委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深切感悟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深情厚爱,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为内蒙古擘画的发展蓝图、制定的行动纲领,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行。开展“我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宣讲活动,精心打造“一周两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宣传教育品牌,广泛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宣传,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内蒙古的关怀与支持,深植厚培忠诚维护、感恩奋进的情感之基和力量之源。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进各级各类学校、融进所有课堂,深入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牢铭记“内蒙古地区是中国共产党最早建立党组织的民族地区,内蒙古自治区是在中共中央直接领导下建立的,内蒙古是在党中央的支持下发展起来的,内蒙古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偏差都是党中央帮助纠正的,内蒙古作为模范自治区模范就模范在听党的话上”,讲清“五句话”的事实和道理,使内蒙古各族人民发自内心地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三、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作模范
持续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建设,高质量完成研究课题,为推动全区民族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持续深化与传统主流媒体、新媒体合作,创新推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栏目(节目)。构建网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把推动中华文化网络表达作为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制定出台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创建实施意见,完善相关创建细则,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创建落实落细。坚定不移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确保各民族青少年掌握和使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实施青少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筑基工程,打造百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学校。加快推进《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内蒙古卷》编纂工作。主动参与打造“北疆文化”品牌,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深入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等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开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微活动”,打造“中华民族一家亲”“邻里守望”关爱行动等活动品牌,创造更加完善的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
四、在民族地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作模范
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内蒙古“闯出新路”的战略目标,结合民委职能职责,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能源安全、粮食安全、产业安全、边疆安全作出积极贡献。积极推动农村牧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建设,推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向公共服务均等化、向实现共同富裕倾斜。推动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京蒙协作6个“倍增计划”实施方案,深化“京蒙协作”,助力民族地区融入新发展格局。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多办顺民意、惠民生的实事,切实解决各族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在边疆民族地区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作模范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学习推广“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引导农牧民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和舍饲圈养,改善牧区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牧民持续稳定增收。以边境地区、民族地区为重点,加大政策和资金倾斜力度,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补齐民生短板,完善基础设施,让各族人民实实在在感受到推进共同富裕在行动、在身边。正确把握物质与精神的关系。在全区嘎查(村)和20个边境旗(市、区)的抵边苏木(乡、镇)持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以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让中华民族共同体牢不可破。
六、在兴边稳边固边上作模范
坚持强边、安边、固边、富边、睦边一体推进,促进边境繁荣发展、边民团结幸福、边防安全稳固。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加大对边境地区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引导边境地区立足本地实际,找准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培育新的发展动能,走出发展新路子。研究出台区域性差异化、精准化的补贴政策,扶持边境旗市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解决边境地区人口“空心化”问题。积极推动民营企业进边疆,带动边境地区产业发展,农牧民就业增收,全力保障和改善边民生活水平。巩固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局面,推进“数字边防”“智慧边防”建设,实现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长廊”建设,深入开展平安边境模范系列创建活动,推进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边,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七、在边疆地区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上作模范
找准民委工作与主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积极拓展国际交流合作和国内区域合作上的契合点,树立争创一流、赶超争先的雄心壮志,摒弃“我不如人”的念头、“重过程不重结果”的意识、“看眼前不看长远”的思维、“不讲细节、差不多就行”的心态,强化“改错就是改革”“理顺和健全体制机制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节约就是增长、就是发展”“深化区域合作也是开放”的理念,带头优化营商环境,主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为把内蒙古打造成联通内外辐射周边、资源集聚集散、要素融汇融通的全域开放平台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八、在弘扬新风正气上作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