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是我国第13个“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广大公民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意识,让我们一起学习宗教政策法规知识! 《宗教事务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为违法宗教活动提供条件的,由宗教事务部门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的,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情节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房屋、构筑物的,由规划、建设等部门依法处理;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宗教事务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或者骗取钱财等违法活动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有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的,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