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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调整2022年包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关于执行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内医保险办发2022〕24号文件精神:“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发布的《2021年全区及各盟市劳动工资数据情况表》数据,2021年度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1017元月平均工资6751元。”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2021年度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751元。作为核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上下限基准值,缴费比例统一按8.5%执行单位缴费比例为6.5%,个人缴费比例为2%。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的确定继续执行现行政策,其缴费比例为85%,费用全部由个人缴纳。包头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6月28日【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