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7 11:32
来源:昆区政府网 浏览次数:8719
朗读

区属、驻区各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包头市相关要求,我区对在2019年全面清理后列入继续有效目录和修订后重新公布目录的规范性文件及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此次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其中: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废止2件,宣布失效3件。

废止及宣布失效的文件自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未列入继续有效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昆区  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xls


昆区司法局

2021年11月16日


充分考虑到老年人的使用习惯,
字体更大,页面更加简洁清晰,并可随时开启
辅助工具
,对页面进行字体放大
缩小等操作。

关闭

界面上还增加了语音朗读,设置
朗读按钮,默认不朗读,老年人用户单击
按钮
即可对当前区域内容进行朗读
再次点击,取消朗读

关闭

界面上还增加了语音朗读,设置
朗读按钮,默认不朗读,老年人用户单击
按钮
即可对当前区域内容进行朗读
再次点击,取消朗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