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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昆都仑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一、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和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山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二、全区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7063.40公顷,其中昆北街道办事处1887.28公顷、卜尔汉图镇5176.12公顷。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罚。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昆都仑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
2.昆都仑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图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8日
包头市昆都仑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规定和要求,依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昆都仑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7063.40公顷,涉及昆北街道办事处、卜尔汉图镇,共2个镇(办事处),具体面积见下表,划定范围见附图。
昆都仑区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表 | ||
序号 | 乡镇名称 |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公顷) |
1 | 昆北街道办事处 | 1887.28 |
2 | 卜尔汉图镇 | 5176.12 |
合计 | 7063.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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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203020004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