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都仑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更改民族成份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7-10-16 15:59
来源:昆区政府网 浏览次数:6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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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都仑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更改

  民族成份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办法〉的通知》(内民委发〔2010〕7号)文件精神要求,经昆都仑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调查核实,现对符合更改民族成份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16日-2017年10月23日

  如对变更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昆都仑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提出书面举报材料。

  举报电话:0472-2836758

  投诉邮箱:850327129@qq.com

  地 址:包头市昆都仑区区委党政大楼2号楼135办公室

  附:昆都仑区恢复更改民族成份汇总表

   昆都仑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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