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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职能
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区知识产权局牌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包头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方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相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组织实施全区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区各类企业、个体、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依权限组织查处违法案件,协调查处跨区域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受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委托,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昆都仑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区域品牌发展战略。配合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按权限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全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并组织实施全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负责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生产许可管理和毛绒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落实食品安全 监管协调制度。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依权限组织食品安 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昆都仑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特殊食品监管等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落实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全区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依法对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承担相关认证监督管理等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法按权限拟订和组织实施昆都仑区知识产权战略,起草有关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工作。
(十五)拟订全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实施商标专利执法、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依法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十六)组织指导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党建工作。组织指导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辖区内非公经济组织团建工作。
(十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
(十八)负责药品(含中药、蒙药等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监督管理计划,制定监管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九)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按权限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管理相关规定制度。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的监督检查,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制定相关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发布质量公告,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十)按权限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许可、备案等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 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二)负责由区发改委划入的价格监督相关职责职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履行价格行政执法职能,依法对全区范围内的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开展全区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三)负责指导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
(二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工股。
(三)法治宣传股。
(四)行政审批登记注册、信用监管股。
(五)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价格监督股。
(六)市场规范、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管股。
(七)质量安全认证计量标准化监管股。
(八)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
(九)餐饮服务监管股。
(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十一)知识产权保护监督股。
(十二)药品和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
派出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15个,分别是:卜尔汉图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昆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昆北市场监督管理所,白云路市场监督管理所、友谊大街市场监督管理所、阿尔丁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府东路市场监督管理所、前进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团结大街市场监督管理所、鞍山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昆工路市场监督管理所、黄河西路市场监督管理所、林荫路市场监督管理所、少先路市场监督管理所、沼潭市场监督管理所。
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本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相关工作,局机关各业务股、室、队,负责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对口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负责上级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
包头市昆都仑区友谊大街85号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
0472-6189519
负责人姓名
乔艳
所属事业单位
1、昆都仑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机关职能
昆都仑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承担昆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上市后安全性再评价工作及昆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及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宣传、培训、指导,监测资料的收集、核实、评价、反馈和上报等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
办公地址
包头市昆都仑区友谊大街85号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
0472-6189510
负责人姓名
钱宇
2、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服务维权援助中心(挂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牌子)
机关职能
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服务维权援助中心(挂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牌子)承担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接受举报投诉,依法协调化解各类知识产权纠纷,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商标品牌建设进行指导服务,并承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应用和维护工作。
办公地址
包头市昆都仑区友谊大街85号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
0472-6189510
负责人姓名
王恺丰
3、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机关职能
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原区市场局和派出的市场监督管理所以及原区食品化妆品监督所、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承担的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盐业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及相关的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职能;承担原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涉及“监督实施国家、自治区、包头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及管理的规定”、“负责对各网络单位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等行政执法职责。
办公地址
包头市昆都仑区友谊大街85号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
0472-6189555
负责人姓名
刘飞
4、包头市昆都仑区个体私营协会
机关职能
包头市昆都仑区个体私营协会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协助党的组织部门开展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承担调解会员经营纠纷,反映会员诉求,为会员提供创业辅导、企业咨询等服务;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创业、就业、再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建立行业组织、分支组织。
办公地址
包头市昆都仑区友谊大街85号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
0472-6189595
负责人姓名
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