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期,在“天下一家”格局和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华民族走向了新的发展阶段。这一现实变化,促使人们在更开阔的视野下思考民族问题、分析民族关系,其中一项重要突破就是明确提出“中华”与“夷狄”同源的观点。唐代名相、史学家杜佑撰写的典章制度史《通典》,是这方面的代表性著作。
▲短视频:杜佑与《通典》。视频来源:北京师范大学
《通典》200卷,系我国典制体通史的开创之作。《通典》的作者杜佑,出身于唐代大家族“京兆杜氏”,通过荫补制度入仕,在唐德宗朝出任宰相,并在淮南节度使任上积累了丰富的社会治理经验,他把政治经历与历史研究结合起来,形成了明确的以史咨政思想。杜佑是目前已知中国古代第一位明确提出以史学为政治决策服务的人,他把“征诸人事,将施有政”作为《通典》的撰述宗旨,得到了时人李翰、权德舆等的高度赞扬。
《通典》的产生,与安史之乱后人们为解决统治危机和社会矛盾而形成的经世致用思潮密切相关。该书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设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兵、刑法、州郡、边防九大门类,从国家决策和社会发展的宏观维度对历史进程与民族关系作出了政治上和史学上的定位。
首先,在民族观方面,杜佑的突出贡献是提出了“中华与夷狄同”的观点。他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讨论了“古之中华”与“今之夷狄”相同的具体表现。
这是从历史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入手,以葬丧、居处、饮食、嫁娶等具体的民风民俗为例,说明“今之中华”也经历过上述历史阶段。由此出发,人们有理由相信,“今之夷狄”也能够通过文明的不断革新,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杜佑的这个观点告诉人们,民族间的种种差距,是由于所处社会发展阶段不同而造成的,并非天然如此,也并非固定不变。
其次,杜佑尝试发掘影响不同地域历史进程的动因。他认为,“中华”与“夷狄”存在文化方面的差距,根本在于受到地理环境的影响。
他明确提出,“中华”与“夷狄”本无差别,但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生活在中原地区的“中华”首先革除了“鄙风弊俗”,而生活在周边地区的“夷狄”尚未对其加以变革,因而民族间的差距就出现了。
再次,基于“中华与夷狄同”的观点,杜佑为唐朝统治者处理民族关系问题提出了一条重要意见——即反对中原王朝对周边少数民族政权滥施兵革。杜佑在书中历数秦始皇、汉武帝、隋炀帝在处理民族关系问题上的失误,主张在处理民族关系方面“深达理源”“持盈知足”,有所节制。杜佑将这一认识作为“治国之要道”提出,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十分难得。
需要指出的是,杜佑主要是从唐朝政治利害关系的角度探讨上述问题,因此没有进一步讨论为什么对于相近的“鄙风陋俗”,有的民族作出了改变、而有的民族却未能同期进行变革等问题。从长远来看,杜佑提出的民族政策虽然并不是解决民族关系最妥当的办法,但从总体上看,“中华与夷狄同”的提出,进一步打破了中国历史上长期存在的狭隘观念。杜佑的论述表明,“中华”与“夷狄”在发展早期并无等级差异,而是处在同一文明进程中,都具备“朴质”的特点,只是所处地理环境的不同而在具体的历史进程中显示出差别。这在当时是十分进步的民族观,是中华文化中宝贵的思想遗产。
恩格斯曾经指出:
杜佑生活的时代,尚不具备产生这一科学观点和科学方法的条件,但他在一千多年前就能够提出“古之人朴质,中华与夷狄同”的观点,的确可贵,十分突出地体现了中国古代理性的民族观的存在和发展。
《通典》作为典制体史书的开山之作,反映出唐代史家善于从整体上把握历史进程,并从中总结历史经验教训以为政治统治和社会发展服务的传统。清乾隆皇帝评价这部巨作是“经国之良模”,可谓一语中的。从中国古代民族关系理论发展的角度来说,杜佑提出“中华与夷狄同”的观点,客观上促进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发展,对于今天我们整理、分析历史上人们对于民族关系的认识亦有所启示。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