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同心学习 || (三)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职责
来源:“广州统战”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4-09-09 21:28点击数:3235

Q: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A: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

(1)将统一战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专题研究重大问题;

(2)制定和贯彻统一战线方针政策,推动与统一战线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督促检查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把统一战线工作作为对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

(3)组织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政策和研究、宣传和教育,把统一战线工作纳入宣传工作计划,把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内容,把统一战线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内容;

(4)加强对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有关人民团体中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

(5)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党外代表人士,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

(6)落实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部门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

(7)向上级党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

其他部门、单位的党委(党组)参照上述规定履行相应统一战线工作职责。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统一战线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