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自然保护区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关于保护区管理的各项工作部署,全面适应新时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规范管理及长效运维工作新形势、新要求。
我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自然保护区管护工作实际,针对原《梅力更自然保护区(昆区段)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对原有条款内容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完善、优化整合,细化保护管控、日常管护、巡查监管、开发利用、责任落实等相关规定,现已修订形成《梅力更自然保护区(昆区段)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提升办法科学性、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梅力更自然保护区(昆区段)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全文。
二、公示时间
2026年7月10日 — 2026年8月9日(共一个月)。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我单位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联系电话:0472-2837007
电子邮箱:nmlsjzhb@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梅力更自然保护区(昆区段)管理办法修订意见)
通讯地址:内蒙古包头昆都仑区政府大院4号楼昆都仑区农牧局(信函信封标注:梅力更自然保护区(昆区段)管理办法修订公示意见)
四、附件
《梅力更自然保护区(昆区段)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内蒙古包头昆都仑河国家湿地公园管护中心
(昆都仑国有林场)
2026年7月10日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