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公司)
发布时间:2026-07-14 16:19
来源: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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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茂源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本局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因使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你(单位)应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二款,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罚告知书》(昆市监罚告〔2026〕258号).doc

联系人:李秀文联系电话:0472-6189567

联系地址:昆都仑区友谊大街85号110办公室

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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