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都仑区民政局是昆都仑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机关职能
昆都仑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深入践行党的路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升基本民生保障,创新基本社会服务,以党建引领昆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机构设置
昆都仑区民政局内设股室2个: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和社会福利事务及社会救助民生综合股。
办公地址:昆都仑区市民大厅9号楼302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0472-5990265
负 责 人:张 伟
下属事业单位:
一、昆都仑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为昆都仑区民政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任务:
1、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工作以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2、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政策和法规,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各项工作任务,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3、承担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临时救助家庭或人员、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费用的人员及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或者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等行政辅助性工作,以及对信访举报的社会救助对象进行核实。
4、承担民政救助审批涉及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技术支持和政务辅助工作。
5、负责定期在昆都仑区开展社会救助业务指导、培训和社会救助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宣传等相关工作。
6、负责使用和维护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协同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7、负责及时公开社会救助政策、救助标准以及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管理和使用等情况。
8、负责鼓励和支持辖区内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依法依规开展帮扶项目、志愿服务及慈善等活动,参与社会救助工作。
办公地址:昆都仑区市民大厅9号楼302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0472-5990265
负 责 人:张 伟
二、昆都仑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昆都仑区民政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任务:
1、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社会组织工作以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2、负责开展社会工作和社会组织示范性服务、业务培训、宣传咨询及规范化管理等相关工作。
3、负责指导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开展活动。
4、负责协调民间组织信息管理工作。
5、负责做好昆都仑区社会组织孵化园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6、负责做好“五社联动”规范化服务工作。
7、负责开展昆都仑区关爱精神健康绿色通道救助工作,负责按时发放“三民”、"精简"人员生活补贴。
办公地址:昆都仑区市民大厅9号楼302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0472-5990265
负 责 人:张 伟
三、昆都仑区民政局社会工作综合保障中心,为昆都仑区民政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任务:
1、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社会福利、社会事务、老龄工作、养老服务以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2、负责为局机关提供服务保障等工作。
3、负责贯彻落实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养老服务、儿童保障等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标准化调研、论证和评估等辅助性工作。
4、负责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养老服务等示范性服务、业务培训、宣传咨询和规范化管理等相关工作。
5、负责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领域改革的辅助性工作。
6、负责昆都仑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核实、统计、高龄津贴发放工作。
7、负责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
8、负责指导和协调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等行政辅助性工作。
9、承担昆都仑区养老机构等级划分评定的服务性工作。
10、负责全区“敬老文明号”评选申报等工作。
办公地址:昆都仑区市民大厅9号楼302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0472-5990265
负 责 人:张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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