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我区内长期诚信经营、无失信行为并符合办理《包头市昆都仑区“代办帮办”事项清单》的企业开展“代办帮办”服务。
1.办事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第四章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2.办理事项: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3.执行部门:昆都仑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4.奖励对象:内蒙古崇芯新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3MAK27U9880 )
5.奖励措施:针对该企业所办事项,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为企业进行业务解答,全流程提供“代办帮办”服务,帮助企业快速办理了市场主体登记。
昆都仑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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