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我区内长期诚信经营、无失信行为并符合推荐的诚信示范企业开展第五届“包头市创新发展奖”管理团队推荐申报工作。
1.办事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第四章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2.办理事项:推荐该公司参评第五届“包头市创新发展奖”管理团队
3.执行部门:昆都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 奖励对象:内蒙古中浩燃气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3095559594W)
5.奖励措施:针对该诚信示范企业,符合包头市创新发展奖推荐要求,将其公司管理团队推荐为包头市创新发展奖候选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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