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优化营商环境理念融入日常审判工作全过程
——昆区法院民二庭刘楠先进材料
刘楠,女,蒙古族,1986年7月出生,群众,法学学士、公共管理学硕士研究生,现任昆区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员额法官。
作为一名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已逾十年的员额法官,刘楠深知,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的重要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为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刘楠法官把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融入到了日常审判工作的全过程。
一、提高审判效率,缩短纠纷解决周期
昆区法院民二庭承担了法院最复杂、矛盾最为突出的民商事纠纷案件。刘楠法官从案件的送达、庭前调解、调取证据、开庭审理、宣判和判后答疑等各个审判环节全方位、多维度压缩诉讼周期、提高审判效率。包括法定审限为三个月的简易程序案件和法定审限为六个月的普通程序案件在内,刘楠法官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为82天。2020年全年,刘楠法官共受理案件233件,结案202件,是民二庭结案数最多的员额法官。刘楠法官充分利用电子送达、法院专递、电话录音、微信送达和委托公证送达的形式,多管齐下进行送达,提高送达成功率、减轻当事人往返法院所消耗的时间和精力,争取做到法官、书记员多动手,当事人少跑腿。对于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通过电话调解、微信建群调解、面对面调解等多元化调解方式,充分尊重和听取双方意见,帮助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对于没有调解意愿或不具备调解条件的案件,尽快确定开庭时间,果断作出判决,起到人民法院定纷止争的作用。慎用、善用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尽量保障企业在诉讼期间正常生产经营,同时对于恶意逃避债务的企业加大保全力度,维护债权人的合法诉讼权益。对于律师申请调查取证的案件,及时向律师发出《律师调查令》,提高当事人举证的能力,为执业律师调取证据提供便利,合理延伸司法职能、高效发挥司法效能。
二、保护和惩戒并重,审判工作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于暂时陷入经营困难、由于纠纷而导致生产停摆的企业,刘楠法官从保护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角度帮助企业努力化解纠纷、解决实际困难。对于违法、违规、违约经营的企业,刘楠法官通过判决、下发司法建议等形式否定企业的上述行为,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为昆区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今年由于疫情的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在疫情后明显增多,对于这类案件,刘楠尽量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一方面以现实情况为背景给出租方做工作减免疫情期间的部分租金,以帮助承租人在疫情后实现有效的复工复产;另一方面以合同约定为依据给承租人做工作尽可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将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损失都减少到最小,实现审判工作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因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按时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引发的诉讼往往以群体诉讼的形式出现,如果处理不好,既会影响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会阻碍房地产企业的良性发展。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底,因某房地产公司逾期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昆区法院民二庭受理了业主诉该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共计268件案件。刘楠法官受理案件后,检索了本院和其他法院的相关判例,并依职权前往产权登记主管部门调取了相关证据,确定违约的时间节点。通过进一步调查,她发现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调整,对于开发商提交资料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并将上述情况及时汇报领导。最终通过法院的判决,一方面对于企业违约的行为作出负面评价,引导企业积极履行合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秩序;一方面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在不影响业主根本权益的前提下,给企业减负,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行。该系列案件的处理,达到了约束和保护的平衡,体现了办案过程中的审判艺术和司法智慧。在案件宣判后,刘楠法官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建立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向某房地产公司发送了司法建议,积极帮助企业构筑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指导和敦促企业依法规范经营,预防市场交易风险,帮助企业未雨绸缪。同时以此为契机,刘楠法官参与组建团队,承担并完成了内蒙高院2020年的课题——《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中逾期办证违约责任认定问题研究》,形成了两万余字的论文,为全自治区解决此类涉房地产企业纠纷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可学习、可借鉴的包头模式。
“公者无私之谓也,平者无偏之谓也”。作为一名民商事法官,刘楠法官明白自己肩负的是公平和正义,她敬畏法律,热爱审判事业。她将一如既往以自己的执着和热忱竭尽全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过公正司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不辜负人民的期盼和信任。真正做到不辱使命、不负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