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
抽样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包头市大菜窖农贸市场有限责任公司营业大厅内豆腐岛8号铺位昆区靳海燕食品经销店;样品名称:黄豆芽;检验不合格项目:6-苄基腺嘌呤(6-BA);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的规定,对该家店铺不予处罚。
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