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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设立登记》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4-09-02 14:53  发布单位:昆区政务局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3504   [字体: ]  打印保存 

一、适用范围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三、受理机构

昆都仑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四、申请条件

1.《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审查登记申请表》;

2.《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条件审查表》;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4.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申请材料目录

1.《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审查登记申请表》;

2.《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条件审查表》;

3.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4.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5.申请人的身份证或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6.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

六、办理基本流程:

受理:通过内蒙古政务服务网或者到政务服务窗口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审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勘验组对申请人的资料和场所进行核查。

决定: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送达: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在法定时限内将许可决定及相应证书送达申请人。

七、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结果送达

包头市昆都仑区市民大厅四号楼一楼大厅4003号窗口领取

十、监督投诉渠道

0472-599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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