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昆区“十四五”
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昆府发〔2021〕28号
各街镇,区属、驻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经区政府2021年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昆区“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印发,请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抓好落实。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4日
昆区“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期间(2021-2025年),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从而进一步推进“十四五”期间我区消防救援事业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字〔2020〕26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是“十四五”期间我区消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
第一章 规划基础
(一)“十三五”期间建设成果
“十三五”时期是我区消防救援事业快速发展的五年,在习近平总书记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训词精神的统领下,在包头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区消防救援工作深入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不断建立和完善消防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积极改善公共消防设施,提升消防救援装备器材配备水平,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技术技能,加快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和消防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升,全区火灾形势保持相对平稳,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消防安全形势进一步平稳。“十三五”期间,昆区共发生火灾2681起,死亡3人,受伤3人,直接财产损失517.18万元。同比“十二五”期间,火灾起数下降6.36%,亡人数下降50%,伤人数上升200%,直接财产损失上升39.5%,未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
——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十三五”期间,昆区不断建立完善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位一体”消防责任体系,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消防治理新格局;昆区将消防工作纳入“平安包头”建设重要内容,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区政府、区安委会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每年开展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督查和考核,强化责任落实;分部门、分行业推进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机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文物古建筑等11类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印发《十类场所消防安全自查检查要点》,多渠道、多角度整治行业内火灾隐患;推动社会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1万余份;约谈社会单位责任人、管理人3000余人次;组织消防安全约谈、培训会100余场(次),培训行业部门、派出所消防民警、基层网格员、社会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安全控制室值班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1200余人次,全面督促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火灾防控水平进一步增强。“十三五”期间,昆区开展针对中小学寄宿制学校、高层建筑、地下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餐饮场所、石化企业等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40余次;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新机制,累计检查社会单位14201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2444处,“三停”(即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社会单位222家,临时查封场所或部门191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1008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043份,行政拘留31人;建立火灾隐患函告制度和公告制度,落实火灾隐患曝光机制,通过媒体曝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违法行为;挂牌督办并全程跟踪督导重大火灾隐患单位4家,同步开展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回头看”行动;持续推进“创建消防安全示范社区”活动,推进社会消防“网格化”责任落实。
——消防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快。“十三五”期间,昆区投入装备经费650余万元用于购置更新8台消防车及600余件套器材装备;将780万的国内首辆80米奔驰举高喷射消防车配发至白云路消防救援站;昆区卜尔汉图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于2019年11月份正式投入执勤;累计征招政府专职消防员67名,征招人数名列全市第一;完成了所辖区各消防救援站“美好队站”升级建设;代表包头市完成消防水鹤试点建设工作,在全市率先、超额完成27座消防水鹤建设任务;为白云路消防救援站营区接入自来水管线并安装灭火器造型元素的消防水鹤;规范执法行为,协调专项经费用于建设现代化询问室,配备了同步录音影像设备,达到语音与影像同步记录,规范了执法流程。
——灭火救援能力进一步提升。依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组建昆区综合应急救援队和专业化应急处置队,不断完善政府部门应急救援联合指挥、灭火救援战区协作等机制;持续开展“大练兵、大培训、大熟悉、大演练、大比武”等活动,实战打赢能力大幅提升。“十三五”期间,昆区共接警出动3495起(其中火灾2681起,社会救助及抢险救援1264起),营救被困群众571人,疏散人员8039人,保护财产价值约1.2亿元,参与“1.23”海平面高分子工业有限公司精馏装置安全生产事故、“7.19”固阳县、达茂旗抗洪抢险救灾和“12.02”京藏高速甲醇槽车泄露等急难险重任务,被中央、自治区及央视中国骄傲等多家媒体报道,受到了各级领导的赞誉和肯定。
——消防宣传形式进一步丰富。常态化开展“开学第一课”和消防宣传“进军训”活动;开展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在消防站建设了科普教育室,在辖区内建设了消防文化主题公园,成立了首支以开展街面巡逻、宣传排查隐患为模式内容的“神鹿”消防机动队,承担了钢铁大街沿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周边小型火灾扑救和大型火灾先期处置任务。“神鹿”消防机动队的成立受到了社会各界媒体的关注、支持和好评,先后被内蒙古电视台、《包头日报》、《包头晚报》、法制网、中国消防在线、包头新闻网等各级主流媒体进行专题报道。
(二)“十四五”期间面临的主要挑战
“十四五”时期,我们将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消防救援事业既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着诸多风险挑战。
——能源化工产业火灾危险性增加。包头市被称为“稀土之都”,稀土资源约占世界已探明储量的31.7%、约占国内总储量的87%。目前,由于稀土企业的生产厂房大多采用主体钢柱加彩钢板围护结构,同时存在防火分区划分不完整、办公区和生产区划分不明确、储罐区和萃取槽布置不规范、就近无市政消防水源等问题,且生产过程大量使用煤油等易燃易爆液体,火灾危险性极大;同时,昆都仑区西部为以包钢为首的重工业区,是包头市重工业核心地区,企业厂房、仓库多为大跨度的钢结构,而且生产、储存车间与仓库之间相互毗邻,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成分复杂,易燃、可燃物料存量较大,一旦发生火灾,蔓延迅速,过火面积大,同时钢结构易受热垮塌,破拆清障困难,极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消防安全责任制有待完善。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位一体”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有待深入宣贯。部分部门对消防工作重视不足,安全发展意识不强,没有形成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的良好机制;一些行业部门对本行业系统内的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落实不到位;部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落实不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滞后;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较差,遇到火灾时束手无策,易导致“小火酿成大灾”。
——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有待增强。已建成的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保养维护管理不到位,制约灭火救援行动开展;多功能城市主战消防车配备数量偏少,用于扑救大型商业综合体、大跨度大空间厂房仓库、易燃易爆场所等火灾的举高破拆消防车、多剂联用举高喷射消防车、举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器材车等车辆和装备数量亟需补充;街镇对农村消防工作重视程度普遍不够、预防火灾措施乏力,街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相对滞后且作用发挥不明显。
——城乡火灾隐患问题较为突出。“十三五”期间,各类企业和其他经营性场所大量出现,致灾因素不断增多;管理使用单位对高层建筑防灭火设施未建立长期有效的维护保养制度,消防设施没有发挥出防灭火效能;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未纳入“片长制”城市管理体系,社区消防“网格员”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将公用区域的消防安全一并列入其服务范围,履职不到位,致使建筑消防设施损坏、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到位、消防车通道不畅通、电动自行车随意停放充电等火灾隐患在公寓楼、写字楼、住宅小区等场所十分常见;一些老旧住宅小区和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的居民建筑普遍存在建筑耐火等级低、违规搭建临时建筑、防火间距不足、易燃可燃材料存放多、电气线路安装不规范、消防车通道狭窄和疏散逃生困难等问题,易造成“火烧连营”和“群死群伤”等火灾事故。“九小场所”火灾隐患仍然十分严重,“三合一”、“多合一”现象仍无法杜绝,缺少覆盖城乡的消防巡查和监督执法力量。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为依据,以服从、服务于昆都仑区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充分研究现阶段昆都仑区消防存在的问题,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结合昆都仑区建设和发展的总体需要,努力做到“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统一规划、同步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合理布局、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统筹安排和协调发展的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消防救援事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保证消防救援工作始终服务昆都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确保我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坚持“两个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坚守安全底线,着力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不断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和防灾减灾能力,不断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坚持依法防火。顺应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在消防安全领域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深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消防社会化治理,加快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构建新型消防监督管理体系,着力解决消防安全领域的深层次问题,坚决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坚持改革转型。加快消防救援队伍职能拓展提升,形成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社会应急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把科技作为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的重要手段,优化整合消防科技资源,推广使用先进技术装备。加强部门间的互联互通和交流合作,有效聚合人才、队伍、信息、技术等资源。
(三)建设目标
努力提高昆都仑区防、灭火和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全灾种、大应急的综合性消防救援能力,坚持科技强队,优化消防应急装备结构,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保障。
——消防责任体系更加健全。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巩固和健全法治责任体系,明确政府、行业部门、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消防安全责任,推动和促进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建立健全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
——综合治理能力明显加强。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重点领域和场所消防安全风险明显降低,重大消防安全灾害明显减少。消防执法改革全面深入,新型监管机制成熟完善,综合治理精准高效,基层治理有效夯实,公共消防设施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应急救援能力逐步提升。作战训练改革取得实效,指挥调度体系更趋完善,灭火救援装备结构有效改善,队伍整体作战能力明显提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力量坚强有力,社会消防力量快速发展,高素质消防人才队伍初步建成,消防救援力量布局更加科学、发展更加强劲。
——消防基础建设不断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社会经济建设同规划、同部署、同发展。消防站、消防水源建设滞后问题得到解决,消防车辆结构得以优化和提升,消防装备科技含量和战勤联勤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应急通信、物资储运、力量投送、快速响应等实战能力明显增强。
——消防参与程度不断加深。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显著增强,社会消防力量参与消防治理的机制更加完善,基层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全面加强,单位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有效落实。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
落实政府领导责任。持续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职责明晰、高效顺畅的责任体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推动行业部门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强化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大消防安全投入,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运行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制定消防安全责任考评办法,逐级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每年对区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考评,将考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兑现奖惩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强化部门依法监管。区政府各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对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建立消防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分解机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组织消防专项整治,确保消防安全。区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辖区消防安全违法违章行为。负有行政主管职能的相关部门要与消防部门建立工作会商、信息互通、联合执法机制,在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时,将消防安全状况作为重要内容,严格审查把关,形成监管合力。
提升单位自防自救能力。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持续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工作区域协助组织,定期研究部署、交流探讨、对检互查,实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工作区域协助制度;持续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区文旅广电、教育、卫健、民政等行业部门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对所属单位实行标准化管理,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和消防管理水平。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推动纳入当地综治或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开展网格长和网格员的全员业务培训,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建立专门消防管理机构,探索建立镇(街道)消防管理委托执法模式。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办法和机制,将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消防失信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二)夯实消防安全基础
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区政府根据城镇建设发展,及时制订或修订城乡消防规划,加强城市新区、工业园区的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城乡消防安全布局符合要求。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或进行技术改造,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大力发展消防志愿队伍,支持民间组织建立自筹资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消防志愿者队伍,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积极组织、发动员工参与消防志愿者活动。大力加强合同制消防员、协管员和消防文员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协管员、消防文员协助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其他消防工作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行消防安全检查师制度。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人员的征召、培训、使用、管理和保障机制。“十四五”期间,招录政府专职队78人,消防文员5人,城市志愿消防队员20人。
统筹城乡消防发展。全面落实农村、社区消防工作建设,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纳入“城中村”改造、村庄整治等工程统筹建设,全面优化消防安全硬件环境。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苏木乡镇建立专职消防队、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嘎查村成立由村“两委”成员牵头的消防管理组织,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志愿消防队,并设有器材室和执勤用房,配备必要的灭火救援器材。苏木乡镇、嘎查村每季度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每年对农牧民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行政村和城市社区要明确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推动消防工作群防群治。
推动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棚户区、城乡危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行“一区一策”治理,将老旧住宅小区公共消防设施改造纳入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小区内部消防车通道、室外消火栓、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简易式火灾报警设备(特别是老式筒子楼、公寓、通廊式住宅),同时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从根本上解决老旧小区公共消防设施短缺情况。从而提升老旧小区整体消防安全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规划建设。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发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推动实施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发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壮大社会消防技术人才队伍。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进行电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易燃易爆危险品保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加强消防科技建设
以消防现实斗争需求为导向,重点开展建筑物性能化防火设计、新型防火材料、新型灭火剂等技术研究,加强石油化工、高层建筑、地下建筑等高风险场所火灾预防研究,推广应用消防安全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以科技手段降低火灾风险。
(四)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强化消防安全源头控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要对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负责,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标准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区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互通监督执法信息。加强建筑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消防安全监管,大力推广应用不燃、难燃装饰装修材料和阻燃织物。大型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要采取更加严格的安全措施,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易发生火灾地区、行业、单位以及“九小”场所、老旧场所消防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加大消防违法查处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落实重大火灾隐患和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完善火灾隐患举报、评估、督办、公告、销案等机制。区政府对消防部门书面报告的重大火灾隐患在15日内核实情况,推动落实整改;依法报请停产停业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在7日内作出决定,组织相关部门督促整改。
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把宣传教育摆到战略高度,探索建立“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向目标群体和社会公众提供消防宣传和指导服务。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宣传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消防宣传计划,推动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区科技、司法行政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普法教育内容。区教育、劳动保障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素质教育和职业培训体系。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设立消防安全辅导员,开设消防课程,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应急疏散演练。大力加强消防文化建设,深化消防宣传“七进”工作,推行消防安全网络远程教育。每年“119”消防月、重大节假日和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全民参与的消防宣传活动,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加强综合管理。与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门建立定期会商、分析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动公安派出所查处住宅小区道路内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推动公安交管部门、城管部门查处城市道路上机动车因违章停车导致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推动住建部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宣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规定》,与住建部门一同督促高层民用建筑物业服务企业劝阻电动自行车入楼停放、充电和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安装电动车充电桩。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执法部门提交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人员纳入信用管理体系。
(五)推进消防应急救援建设
健全综合应急救援指挥机制。在各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中,建立依托“119指挥中心”的综合应急救援指挥调度平台,提高综合应急救援指挥效能。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明确灾情等级、力量编成、组织指挥、处置程序、通信联络和应急保障等内容,定期组织各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开展跨区域、多种灾害类型的联合培训和联合演练,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
强化应急救援综合保障。按照“结构合理、功能多样、防护优先、实用高效”的原则,加强个人防护、防化救援、破拆排烟、生命搜救和反恐处突等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建立适应本地区灾害事故特点的应急救援装备体系,提高装备现代化水平。
增强实战实训能力。坚持战斗力标准,强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战训练,创新训练模式,强化训战安全,广泛开展全员岗位练兵和比武竞赛。加强预案编制和管理,推动预案模式转型,统一预案标准,建设预案数字化管理平台。开展典型灾害应急救援研究,强化救援基础和配套机制建设。
第四章 “十四五”消防工作重点建设
(一)消防站规划建设
昆都仑区总体规划确定,规划建设用地面积达380平方公里。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规定,昆都仑区应设9个消防站。现有一级普通消防站2个、二级消防站1个、政府专职消防站1个。按照辖区实际情况,昆区北部总体规划面积27平方公里,规划预留三块消防用地,需建设一个特勤消防站和3个装配式小型站,完善昆区北部消防救援能力建设。将现有消防站不足的消防车、器材装备、人员配置、用地面积等按一级普通消防站的标准需要逐步配置完善,为大队办公区域进行改造升级、为河西消防站、白云路消防站配置建设室内消防训练馆、综合训练塔。
(二)消防车辆装备设施
按照国家标准,昆都仑区现有消防站4个,应配备各种消防执勤车辆28辆,现有24辆,已到报废年限的有13辆,且目前昆都仑区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日渐增多,根据当前火灾形势,需不断优化装备性能结构和配备体系,逐步购置配备城市主站消防车、抢险救援车、器材车、举高喷射消防车、举高平台消防车,以满足扑救多元火灾和各类专业救援队建设的需要。
(三)消防器材、装备设施
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消防站的消防水带、灭火剂、空气呼吸器备用钢瓶、消防战斗服等消耗器材,应按照不低于投入执勤配备量1:1的比例保持库存备用量。
(四)消防给水规划
规划确定消防水源采用自来水为主,以天然水源为辅的原则,解决城市灭火靠消防车运水的问题,保证城市消防用水的需要。新建市政消火栓70个,及时维修损坏的消火栓、消防水鹤。
(五)社会消防规划
建立社会消防安全管理评价评估体系。健全政府消防工作考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和城市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安全评价评估体系。将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将消防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重点文化项目建设,推动消防文化融入社会主流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防文化需求。2023年,昆区40%以上的镇(街道)要建立消防科普教育基地;2025年,所有镇(街道)要建立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渠道,丰富载体,创新形式方法,加大消防文化宣传普及力度。引导和扶持消防文化艺术作品创作、传播,推出一批反映消防工作和消防部队建设的优秀文化产品。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积极落实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在政策制定、资金保障、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经费保障
区财政进一步健全消防经费保障体系,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结合昆区实际制定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每年正常业务经费增幅不低于当地财政收入增长幅度。进一步完善地方消防经费保障机制,贯彻落实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暂行规定》(财建〔2020〕38号)及自治区相关规定,确保消防经费投入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要建立消防高危行业补助制度,将消防指战员的生活补贴、灭火救援补贴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范围。消防装备建设、信息化建设、营房基础设施建设、训练基地建设等事关消防发展的重大项目,要纳入政府项目建设库,合理安排经费,重点保障解决。积极拓宽社会消防资金供给渠道,接受社会资助和捐赠,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投资公共消防建设。
(三)强化监督检查
区政府定期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并将实施情况向市政府报告。消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实的检查督促。要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
(四)强化工作问责
严格消防工作问责制,对履责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按照“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