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5-27 | 公文时效 |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恢复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恢复增长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包头市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促进消费恢复增长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充分激发消费潜力,稳定和扩大居民消费,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恢复增长,实现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制定本措施。
一、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有序恢复发展
(一)围绕保市场主体加大助企纾困力度
1.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坚持稳中求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内政发〔2022〕7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年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9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由纳税人提出免税申请)。(市税务局负责)
2.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依据国家发改委等14部委《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发改财金〔2022〕271号),对2022年以来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人数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中小微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对2022年6月底前中小微企业新吸纳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农牧民工等重点群体,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每吸纳1人给予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对疫情期间持续经营的大型商场、超市、住宿、餐饮企业,给予企业疫情防控物资、消毒消杀支出30%的支持,最高支持10万元。(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旗县区内的,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在其他旗县区的,2022年减免3个月租金,并确保减免租金惠及最终承租人。(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引导金融机构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等信用信息数据,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对有续贷需求的,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确保2022年融资成本不高于2021年同期水平。(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人行包头市中心支行、包头银保监分局、各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消费业态和模式
6.发放各类惠民消费券。2022年,全市组织举办线上线下各类消费促进活动500场以上。围绕百货、超市、餐饮、酒店、家电、汽车、成品油等板块,持续开展“约惠鹿城 礼享够购”消费券发放活动,拟安排惠民消费券发放资金2000万元,持续释放消费潜力,推动消费增长,全面促进我市零售业发展、餐饮业品牌建立、家电等大宗耐消品消费升级。为推动文化旅游与体育商业深度融合,发展体育运动和冰雪消费,拟发放体育惠民消费券400万元,提振市民消费信心,激发消费增长动能。(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体育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培育扩大网络消费、数字消费。支持电商企业为本土产品带货,增加网络销售额。鼓励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与阿里巴巴、京东、美团等知名电商企业、平台进行深度合作,打造和运营“农业区域公用品牌”,依托数据和科技力量助力本地传统商贸企业和农牧企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对传统产业的赋能和效益倍增作用,推进“云逛街”“云购物”等新型消费业态发展。组织开展以“品牌品质·惠享生活”为主题的直播电商活动,推进消费数字化转型,从吃、穿、用等实物消费领域加快向医疗、教育、文娱等更多服务领域渗透,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农牧局、市供销社、市工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8.培育电子商务示范体系。以盘活闲置资产为基础,培育孵化以直播电商为主的电商产业集聚区。着力提升昆区金属深加工园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载体功能,培育白云矿区“飞地经济”双创园、东河区数字产业园区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市商务局,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创新提质,着力稳住消费基本盘
(三)推进传统消费提质升级
9.推进餐饮业创新发展。支持餐饮企业创新服务方式、支持中央厨房改造升级、创新经营模式,鼓励餐饮企业研发预制菜、丰富菜品供应、提供团餐、特色配餐等服务。7—8月份,举办第七届包头市牛羊肉产业大会,预计邀请采购商100多家、500多人,参展商(企业、合作社)300多家、900多人,全面提升我市牛羊肉及农牧产品知名度,带动草原特色农产品消费增长。(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农牧局,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0.鼓励汽车消费升级。鼓励开展在线看车、网上车展等消费服务,拓展线上线下购车渠道,推动汽车消费扩容提质。支持我市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升级改造,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引导二手车经销企业入驻市场开展业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快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鼓励对国五(含)标准以下非营运车辆提前报废,报废国五(含)标准以下自有车辆并在市内注册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新车、完成登记上牌的消费者,可凭借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出具的报废车回收证明、新车购车发票给予一定资金补贴,2022年补贴1000辆(每个消费者只能享受1次补贴)。(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支持打造特色商业街区。鼓励昆区包百步行街南段“潮盒”街区、青山区正翔夜经济特色街、东河区乔家金街、九原区横竖街、稀土高新区稀土路汽车4S店一条街特色街区升级改造。(市城管执法局,各有关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大力繁荣夜间经济。依托现有商圈、商业中心区、步行街、百货商场(购物中心)、体育馆等文体娱乐载体,通过延长营业时间、增加智能消费和服务业态等方式推动夜间消费集聚区发展,打造青山区正翔夜经济特色街、九原区横竖街等不夜城项目。对当年成功创建国家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主体给予一定奖励。(市文旅广电局、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4.鼓励支持住房消费。为促进房地产行业持续回暖,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支持职工合理住房消费,更大限度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政策,按照《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使用政策的通知》,从优化公积金缴存、放宽提取、放宽贷款、纾困等政策方面调整缴存及使用政策,进一步助企惠民。(市住建局负责)
15.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支持开展线上线下供需对接,鼓励企业通过连锁经营、“互联网+家政”下沉服务。加快推动“物业+家政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洗衣、保姆、保洁等便民家政服务业态注入物业服务。开展家政服务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技能水平。通过创业就业“以奖代补”资金,对提供家政创业服务的自治区创业园(孵化基地)和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给予资金支持。健全家政服务标准,推广完善家政信用平台,培育发展私人管家、金牌月嫂、高级保姆等高端家政服务,提高服务品质,更好满足中高端服务消费需求。(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妇联,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发展健康养老托育等服务消费。深入发展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健康服务,积极发展中医医疗和养生保健等服务,促进医疗健康消费和防护用品消费提质升级。进一步拓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内容,丰富“鹿城健康365”微信小程序“健康小商城”栏目中的服务;拓展“咨询问诊”栏目中健康教育咨询内容和学科专业,方便市民线上看病就医需求。探索SPD处方流转服务模式,利用供应、加工、配送一体化服务开展送药上门等便民服务;进一步扩大心理咨询服务半径,在“社会心理”栏目中增加心理线上咨询、干预及治疗服务。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加快推进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产品开发,发展适合老年人消费的旅游、养生、健康咨询、生活照护、慢性病管理等产品和服务。加快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元化、规范化托育服务。(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拓展文化和旅游消费
17.大力支持文旅消费。举办“感悟中华文化·享受美好旅程——2022年‘中国旅游日’包头市分会场”主题活动,启动发布“一键游包头”智慧文旅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包头市文旅宣传推广视频图片征集活动,开启2022年“网红打卡包头”公益活动,开通“包头旅游直通车”,签订“旅游+金融”战略合作协议等。开展文旅商品伴手礼评选活动,举办黄河“几”字弯内蒙古文旅商品大赛,组织企业参加国家、自治区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鼓励文旅企业申报国家、自治区级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A级景区、星级酒店等品牌,支持文创企业进景区开设品牌店和参加各类文旅商品大赛。扶持企业发展数字文旅产业新业态,提升企业竞争力。扶持旅行社发展旅游专列、旅游包机业务,吸引游客来包旅游。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扶持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奖励办法的通知》(包府发〔2022〕17号)给予奖励支持。(市文旅广电局、市商务局,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8.创新文旅消费载体。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新建和改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秦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黄河湿地国家文化公园、土右旗曲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厅。开展大型文旅活动,打造网红城市,推出“一键游包头”,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提升包头知名度,推动文旅消费。(市发改委、市文旅广电局、市林草局,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大力发展绿色消费
19.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回收企业采用自建、承租、承包等方式运营废旧物资回收站点,提升塑料废弃物回收能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鼓励采取特许经营等方式,实行规模化、规范化运营,提升废旧物资回收环节预处理能力,发展回收、加工、利用一体化模式。支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入驻工业园区并进行升级改造,对9月1日前完成升级改造并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一定支持。(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2022年,全市推行绿色出行,推广新能源汽车2000辆、建成换电站40座。在党政机关、环卫、快递物流、城市公共等领域新能源车辆新增和更新比例不低于10%,鼓励购置本土新能源汽车。(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完善充电基础设施。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燃料电池加氢站建设。2022年拟在市区新建充电桩370个,不断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2.促进绿色家电消费。为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在商贸领域落实相关要求,进一步提振大宗商品消费信心,激发消费需求,引导绿色消费理念,促进市民家电更新换代,5—10月在全市范围开展“约惠鹿城·悦新家电”消费促进活动,进一步带动我市家电消费规模的扩大和结构升级。活动将投入补贴资金300万元,对10000台以旧换新家电产品予以补贴。(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推进绿色商场创建。对积极开展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柜)等工作且经自治区商务厅审核确定并在商务部备案的绿色商场创建企业给予一定支持。指导华联购物中心、东河吾悦广场开展绿色商场创建认定。鼓励增设绿色产品区,扩大绿色产品销售。支持大型连锁超市设立我市绿色农畜产品销售专区。(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充分挖掘城乡消费潜力
24.打造乡村旅游重点村示范建设。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乡村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我市通过加强规划政策引领、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树立优秀发展典型等方式,提升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民宿经济、户外运动等服务环境和品质。重点打造青山区东达沟村、九原区新河村、石拐区青山村、土右旗西湾村、达茂旗套马沟村五个乡村旅游重点村,给予一定资金奖补。(市文旅广电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鼓励建设县域商贸物流配送中心,支持商贸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在旗县区、苏木乡镇、嘎查村设立网点,建设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满足村民消费服务需求。(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支撑体系,不断增强消费发展综合能力
26.引进大型商贸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新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商贸企业、打造大型商贸综合体的,采取“特事特办、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政策支持。支持发展“首店首发经济”。对成功引进高端商业品牌首店,并签订3年以上入驻协议的商业综合体和街区运营管理机构(业主或该商业场地实际经营单位),给予一定落户奖励。对在我市开设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内蒙古首店、包头市首店、旗舰店的国际品牌企业,开设综合商超类首店租金或建安成本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项目核定实际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推进便民生活圈建设。支持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稀土高新区12个“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形成多业态集聚的社会商圈。支持我市品牌连锁企业下沉供应链,在社区增设网点,拓展直营店、建设信息系统、开展线上线下融合业务等。(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8.推进消费平台健康持续发展。鼓励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围绕商业、文化、旅游、体育等主题有序建设一批设施完善、业态丰富、健康绿色的消费集聚区,稳妥有序推进现有步行街设施改造和业态升级,积极发展智慧商圈。推进万科印象城建成运营,完善升级神华、娜琳等商圈服务业态,为群众购物、娱乐、休闲、餐饮。住宿提供高品质服务。围绕节日消费特点和消费结构升级方向,开展“时尚购物节”“啤酒节”“包头人游包头”等主题促消费活动,营造市场氛围,释放消费潜力,助力市场复苏。鼓励旅游行业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提供优质旅游产品,制作包头旅游消费地图,举办大型旅游优惠促消费活动。开展消费惠农(牧)活动,扩大本土农畜产品销售。依托农畜食品产业基地和大型批发市场,建设特色农畜产品冷链物流基地,创新“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冷链物流模式。提供专业化包装、仓储、运输服务,开展生鲜农畜产品寄递业务。召开2022中国包头第二届商品房网上展示交易会,搭建购房者与开发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支持百姓合理购房需求,不断活跃房地产市场交易,助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住建局、市乡村振兴局,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9.加快健全消费品流通体系。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加强疫情防控措施跨区域相互衔接,畅通物流大通道,加快构建覆盖全市、安全可靠、高效畅通的流通网络。支持智能快件箱(信包箱)、快递服务站进社区,加强末端环节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冷链物流,培育一批专业化生鲜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大力推广标准化冷藏车,鼓励企业研发应用适合果蔬等农产品的单元化包装,推动实现全程“不倒托”“不倒箱”。健全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制度,加快区块链技术在冷链物流智慧监测追溯系统建设中的应用,推动全链条闭环追溯管理,提高食品药品流通效率和安全水平。针对进口物品等可能引发的输入性疫情,严格排查入境、仓储、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建立健全进口冻品集中监管制度,筑牢疫情外防输入防线。(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发改委,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深化改革,全力营造安全放心诚信消费环境
30.破除限制消费障碍壁垒。在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防疫政策“五个不得”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服务业行业精准防疫要求,不得突破疫情防控相应规定进行封城、封区,不得非必要、不报批中断公共交通;不得非经流调、无政策依据对餐厅、商超、景区景点、电影院及相关服务业场所等实施关停措施、延长关停时间;不得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政策要求基础上擅自增加对服务业的疫情防控措施。有序破除一些重点服务消费领域的体制机制障碍和隐性壁垒,促进不同地区和行业标准、规则、政策协调统一,简化优化相关证照或证明办理流程手续。对皮卡车进城实施精细化管理,研究进一步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1.继续优化营商环境。审批部门要开辟重点项目网上集中审批绿色通道,通过召开专家视频评审、委托第三方现场调研、采样等方式,确保各项手续片刻不延缓、片刻不耽误,全部按时限办结。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帮助企业解决好“返岗难”问题,安排车辆“点对点”进行接送。根据实际,对不能按期交工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顺延。(市发改委、市审批服务局,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2.全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完善平台经济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则。持续优化完善12315平台,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作用,进一步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完善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进一步优化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不断提升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效能。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全面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广泛引导线下实体店积极开展无理由退货承诺。(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保障措施,进一步夯实消费高质量发展基础
33.加强财税支持。统筹利用现有财政资金渠道,支持全市消费相关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更好以投资带消费。(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4.优化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消费者贷款支持。推动商业银行、金融机构、消费金融公司等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强化县域银行机构服务“三农”的激励约束机制,丰富农村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农村商贸流通和居民消费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丰富大宗消费金融产品。鼓励各保险公司针对消费领域提供保险服务。(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包头市中心支行、包头银保监分局、各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35.压实各方责任。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城管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协同联动,加强督办落实。各项措施由相关责任单位制定出台实施细则或操作规程。市统计局按照国家、自治区要求,进一步完善服务消费统计监测,研究建立健全网络消费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统计体系。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方案,切实推动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地见效。(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城管执法局,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其他文件中已明确执行时间的措施除外)。
附件:包头市消费促进“七大”行动方案
附件
包头市消费促进“七大”行动方案
牵头部门 | 专项行动名称 | 专项行动内容 | 开展时间 | 配合单位 |
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 | 助企纾困、促进消费相关政策宣传行动方案 | (一)通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惠企利民平台和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等部门政务外网等新兴媒体一次性将国家、自治区、包头市三级重点支持政策公布。并在火车站、公交站、公交车内设施等公共区域将相关支持政策进行宣传。提高惠企利民政策的知晓度和覆盖面,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精准掌握政策、及时享受政策。 | 长期宣传 | 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包头广播电视台、包头日报社 |
(二)通过包头广播电视台《直通政务》栏目,开设专题版块,将国家、自治区、包头市三级重点支持政策进行深入宣传。并将我市促进消费的“六大”行动方案在《包头日报》、广播、电视《包头新闻》等节目中播出。同时,还将通过《直通政务》视频号和《逐鹿新闻》视频号等进行新媒体推送。 | 5月26日— 6月30日, 《直通政务》 周一到周五 晚8:25播出 |
牵头部门 | 专项行动名称 | 专项行动内容 | 开展时间 | 配合单位 |
市政府 金融办 | 金融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和促进消费增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一)加大信贷支持能贷尽贷。针对受疫情影响存在还款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积极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到期后的接续转换,灵活采取展期、借新还旧、无还本续贷、变更授信品种、调整还款方式等形式,帮助做好资金接续。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制定专项服务方案,安排专项信贷额度。同时,做好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征信权益保护工作。 (二)减费让利降低融资成本。针对中小微企业、消费类信贷产品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减费让利,将中小微企业贷款及消费类贷款利率控制在全市人民币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以下,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针对受疫情影响存在还款困难的企业,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延后计息、给予贷款减息、免收罚息等方式,减轻其还息压力,全年减费让利2亿元。 (三)适当放宽金融监管要求。在中小微企业发展、消费市场提振的关键时期,在把控金融风险的基础上,合理调整不良贷款容忍度,强化尽职免责制度执行,助力金融支持稳增长和稳企纾困取得实效,推动银行机构“敢贷愿贷”的积极性。在符合监管政策的前提下,积极调整本地高风险金融机构单笔授信额度。 (四)用实用好国家货币政策。发挥货币政策总量和机构双重功能,引导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加大信贷投放,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的支持力度,力争全年再贷款、再贴现投放额同比增长49亿元,达到100亿元。 (五)有效提高信贷授信规模。各金融机构要公开发布一批创新金融产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开发无抵押、无担保的中小微企业贷款产品,流程简易、审批快的消费类贷款产品,筛选出创新性强、示范性好的金融机构,在全市机构复制推广。2022年末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消费类贷款余额较上年度增长22%以上,中小微企业贷款新增投放规模至少达到140亿元,新增消费贷款投放规模至少达到200亿元。 (六)开展系列金融服务专项行动。加大消费券、满减、立减金等形式的消费补贴力度,年内至少实现3000万元消费补贴目标。 1.汽车消费金融服务专项行动。通过开展信用卡消费分期减免手续费、消费满减等优惠活动,全面促进汽车领域消费,同时开展“汽车下乡”活动,全力满足城乡居民贷款需求,要特别对新能源汽车销售商户开展优惠活动,引导绿色消费。 2.餐饮消费金融服务专项行动。通过银行自有APP为群众投放消费券500万元以上,以线上消费带动线下消费,助力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行业逐步回暖。 3.家装消费金融服务专项行动。各金融机构在开展家装领域消费分期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下调利率,联合家装商户开展活动,至少为消费者减少利息1200万元,促进家装市场消费。 4.商超消费金融服务专项行动。各金融机构积极对接本地大型商超、旗县区购物中心、便利店等商户,对各类服务业商户减免手续费,对消费者开展各类优惠活动,补贴至少200万元消费券。 5.出行消费金融服务专项行动。各金融机构以优惠券、满减、立减金等形式开展优惠活动,带动加油站、洗车行、出租车公司、网约车平台、旅游景点、酒店等出行相关的商户,补贴至少200万元消费券。 6.家电消费金融服务专项行动。各金融机构与市内大型家电销售市场合作,为消费群体提供信用卡免息分期、消费满减等活动,补贴至少320万元消费券,同时开展“家电下乡”等活动,激发旗县区消费潜力。 7.消费分期金融服务专项行动。各金融机构针对市场消费群体要推出专项消费信贷产品,给予利率优惠,促进市场消费,至少为消费群体减少1000万元利息。 8.新市民“闪电贷”金融服务专项行动。各金融机构与人社局等部门认真梳理名单,针对来包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大型企业新招聘的产业工人等“新市民”群体,提供“闪电贷”等特色金融产品。 | 5月—12月 | 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农牧局、市文旅广电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金融机构 |
牵头部门 | 专项行动名称 | 专项行动内容 | 开展时间 | 配合单位 |
市人社局 | 稳就业保用工集中专项行动方案 | (一)举办2022年全区就业创业推进会暨夏季招聘会包头分会场活动,市、旗县区两级开展网络直播带岗活动。 | 5月22日— 8月底 | |
(二)开展失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宣讲活动,全市举办失业动态监测培训班10期。 | 5月—12月 | |||
(三)开展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增收专项活动。 | 5月—12月 | |||
(四)开展全市“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基层服务项目岗位招聘活动。 | 6月下旬 | |||
(五)开展包头市“双创”推介会、创业系列讲座、创业论坛、创业名人对接会、创业训练营、创业体验日等创业主题活动。 | 6月—12月 | |||
市住建局 | 第二届商品房网上展示交易会行动方案 | (一)2022年5月组织软件公司完成网上房交会模块制作、参展资料上传、VR搭建等,完成房交会的前期筹备工作;组织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在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开发企业意见、发放问卷、进行电话调查等形式了解开发企业和购房百姓的需求后,根据实际情况,因区施策,制定出台购房消费券、购房补贴(契税补贴)等优惠政策。 | 5月 | 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市住建局 |
(二)召开2022中国包头第二届商品房网上展示交易会,协调各大媒体对网上房交会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引导群众登录网上房交会模块进行线上看房、选房,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分批次组织购房人员现场看房、选房,搭建购房者与开发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支持百姓合理购房需求,不断活跃房地产市场交易,助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6月1日— 6月30日 | |||
市商务局 | 商贸流通领域2022年消费促进行动方案 | (一)消费季启动活动。6月3日由市人民政府主办,启动消费季活动。 | 6月3日 | 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文旅广电局 |
(二)约惠鹿城·悦享消费活动。拟安排资金2000万元。围绕商场、酒店、超市、家电、汽车、成品油、餐饮等板块,针对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开展“消费券”发放活动,提振市民消费信心,激发消费增长动能,在极大满足全市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的同时实现全市消费经济稳步向好、稳中加固。 | 6月—12月 | |||
(三)约惠鹿城·悦新家电活动。拟安排资金300万元。为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在商贸领域落实相关要求,落实2022年全市20项重点民生实事,进一步提振大宗商品消费信心,激发消费需求,引导绿色消费理念,促进市民家电更新换代,对10000台以旧换新家电产品予以补贴,带动我市家电消费规模的扩大和结构升级。 | 5月—7月 | |||
(四)约惠鹿城·智慧生活节。6月组织家电、家居、电信等企业围绕智能通讯、智能家电、智能穿戴、智能家装、智能家居等产品,开展“智能产品惠购”“智能消费体验”“智能爆款产品优享”等多场进商圈、进社区、进乡村线下体验活动、网红直播带货活动,为市民提供新品展示、现场订购、服务尝鲜、消费体验等系列服务。 | 6月 | |||
(五)约惠鹿城·时尚汇女性专场。鼓励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围绕端午节、618消费节等,面向女性用户开展线下“箱包美妆时尚购物节”等活动,带动端午节等节假日消费,拉动核心商业圈客流、销售增长。 | 6月 | |||
(六)约惠鹿城·悦购绿色商场和老字号。拟安排资金130万元。指导商场开展绿色商场创建;培育老字号品牌,推动老字号的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更好发挥老字号品牌效应。 | 6月 |
牵头部门 | 专项行动名称 | 专项行动内容 | 开展时间 | 配合单位 |
市商务局 | 商贸流通领域2022年消费促进行动方案 | (七)约惠鹿城·时尚专场。依托各珠宝饰品企业,开展“黄金珠宝嘉年华”活动,以体验珠宝时尚魅力、欢乐购物为主线,培育消费新的增长点。 | 6月—7月 | 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文旅广电局 |
(八)约惠鹿城·悦动汽车活动。拟安排资金600万元。进一步加快推进汽车消费市场转型升级,提升居民消费品质,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开展异业合作,以发放餐饮、成品油、商超、文旅等消费券大礼包形式给予购车补贴。同时,鼓励对国五(含)标准以下非营运车提前报废,对于报废后购买新车的消费者给予一定资金补贴。 | 6月—11月 | |||
(九)约惠鹿城·跨界购物市集。联合商业综合体、汽车4S店等具有外摆广场条件的企业,借势周末消费节点举办多场次跨界购物市集,组织汽车4S店与黄金珠宝、家装设计、家居、家电等零售企业,通过跨界市集将汽车展示、品牌展示、新品体验、一站消费融为一体,形成消费合力。 | 6月—7月 | |||
(十)约惠鹿城·悦惠百货活动。拟安排资金600万元。鼓励百货零售企业结合消费特点和节庆特色,开展促消费活动;对当月开展促消费活动且零售额实现同比增长10%以上的限额以上百货零售企业,按照零售额和同比增长幅度综合排名,给予前5名奖励。活动期间同一企业最多可以享受2次奖励。鼓励超市和连锁便利店结合消费特点和节庆特色,开展促消费活动;对当月开展促消费活动且零售额实现同比增长20%以上的限额以上超市和连锁便利店,按照零售额和同比增长幅度综合排名,给予前5名奖励。活动期间同一企业最多可以享受2次奖励。 | 5月—12月 | |||
(十一)约惠鹿城·悦品餐饮活动。拟安排资金300万元。支持餐饮企业创新服务方式、支持中央厨房改造升级、创新经营模式,鼓励餐饮企业研发预制菜、丰富菜品供应、提供团餐、特色配餐等服务。对当月开展促消费活动且餐饮收入同比增长20%以上的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按照餐饮收入和同比增长幅度进行综合排名,给予前10名奖励,活动期间同一企业最多可以享受2次奖励。 | 5月—12月 | |||
(十二)约惠鹿城·悦夜生活。拟安排资金300万元。举办包头“夜经济”促消费活动,联动包头地标、商圈、生活圈、特色步行街等,围绕“夜购、夜赏、夜娱、夜读、夜动”五大主题,开展“后备箱集市”“夜行包头消费地图”“深夜食堂节”“美食节”“包头酒吧文化节”“夜行地图生活市集”等多项活动。联合企业开展延时运营、夜间书市、露天电影院等活动。在全市核心地标、商圈和特色街区,开展灯光秀活动,持续点亮夜包头。 | 6月—10月 | |||
(十三)约惠鹿城·yeah购。举办“夜购每日17:00”活动。组织企业推出补贴活动,市民将在活动期间的每日17:00通过线上平台获得不同行业、不同面值的限量消费券或企业折扣券。 | 6月—8月 | |||
(十四)约惠鹿城·观光市集“享”不停。组织观光市集活动,围绕我市客流集中的核心商圈、广场举办多场集特色餐饮、啤酒小吃、文创售卖、文旅推介、智能新品推介为一体的观光市集,提振市民消费信心,活跃消费市场。 | 7月—9月 |
牵头部门 | 专项行动名称 | 专项行动内容 | 开展时间 | 配合单位 |
市商务局 | 商贸流通领域2022年消费促进活动方案 | (十五)约惠鹿城·悦畅文旅游活动。拟安排资金300万元。引导旅游景区、星级酒店、乡村民宿、文创购物、旅游线路等文旅消费领域企业,开展优惠促销、免费开放和发放消费券等活动,促进文商旅消费市场复苏,对开展促消费活动的限额以上酒店、民宿等企业给予一定奖励。鼓励全市各乡村旅游重点村举办彩韵青山、爱上土右、黄河“放歌几字湾”文化旅游年、乡约东达山、套马沟国际风筝艺术节等节庆活动。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文化场所、旅游景区发展在线旅游,打造在线旅游产品,推出“一键游包头”线上旅游活动。 | 6月—12月 | 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 局、市工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文旅广电局 |
(十六)约惠鹿城·点亮“潮盒”包头。活动依托各类线上平台,面向全市商圈、文旅景点、网红打卡地设置打卡路线,市民在活动期间按照活动规则完成点亮打卡任务,将有机会在指定线下获得“盲盒”。盲盒内含品牌折扣券、文旅景点消费券、霸王餐消费券等、红包奖金及实质奖品。通过活动加强对包头市消费季和各商业主体促销费活动的推介,助力零售企业客流增长。 | 10月 | |||
(十七)约惠鹿城·悦游消费地图。持续推介全市消费地标、“潮”街、文旅景点、日间和夜间消费场所的优质服务、特色项目、品牌活动,组织商家向市民发放体验券。 | 6月—12月 | |||
(十八)约惠鹿城·“街”大欢喜购物节。结合六一、中秋、国庆长假、重阳、金九银十销售旺季,组织包头特色商业街、文旅消费带,举办以“‘街’大欢喜购物节”活动。推出多条“玩购街”“国潮街”“网红街”“遛娃街”“购车街”。同时联动各“街”内商家推出折扣促销和丰富多彩的街头活动,为市民提供集品、玩、鉴、观、玩、购为一体的互动街区体验活动。 | 6月—10月 | |||
(十九)约惠鹿城·悦“嗨”云上购。拟安排资金200万元。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对传统产业的赋能和效益倍增作用,鼓励商家推进“云逛街”“云购物”等新型消费业态发展,结合“双十一”“双十二”电商消费热点,举办“网上年货节”“直播带货大赛”“嗨购”等促消费活动,组织传统零售企业、本土农副产品生产企业等进行线上销售,推进消费数字化转型。 | 10月—11月 | |||
(二十)约惠鹿城·悦你一起跨年。组织多业态、各商圈联动,以跨年盛典为主题,开展“跨年购物节”活动,营造狂欢促消费节日氛围。 | 12月 | |||
市城管 执法局 | 打造特色商业街区行动方案 | 按照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年内重点对昆区包百步行街、青山区正翔国际、东河区乔家金街、九原区横竖街、稀土高新区稀土路汽车4S店一条街等特色街区升级改进。要全面统筹各街区的特色定位,形成合理业态结构,街区服务功能互补、错位发展。要立足当下、着眼未来,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结合区域产业文化特点,挖掘历史文化积淀,逐年分批建设一批富有“钢铁、军工、稀土、新能源”等工业文化特色的商业街(园)区,引导专业特色商家集聚,进而彰显独一无二的街区特质。 (一)昆区包百步行街:依托现有“地上地下”经营业态,以包百步行街、达丽雅、地下商场等商业布局和模式为基础,以“裸眼3D”和“潮盒点位”为中心,带动松梅街、老鼠街、包钢23街区呈现繁荣发展态势,要立足体现80年代后期我市商业购买体系逐步发展的脉络,统筹规划设计、整体打造,提升特色街区整体辐射能力,针对不同消费群体,打造集商业购物、休闲娱乐、旅游居住等为一体的综合商业集聚街区。 | 6月—12月 | 昆区 |
牵头部门 | 专项行动名称 | 专项行动内容 | 开展时间 | 配合单位 |
市城管 执法局 | 打造特色商业街区行动方案 | (二)青山区正翔国际:立足于日益增长的夜间消费市场需求与丰富的夜经济生态,联动周边购物中心、大型商场、公寓、酒店,打造年轻化、品质化、个性化的夜间消费城市品牌。形成繁荣“夜食”特色餐饮、“夜购”时尚消费、“夜游”主题观光、“夜娱”文化体验、“夜宿”品质休闲等重要夜间体验业态,通过动态演艺、数字光影等全新方式营造沉浸式、体验消费场景,引领夜游消费升级,助力我市建设自治区标杆型夜经济示范街区。 | 7月—12月 | 青山区 |
(三)东河区乔家金街:进一步挖掘本土文化,延续历史文脉,将晋商文化、宗教文化和旅游产业密切相联,繁荣文化旅游产业;集中政策扶持力量,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引入包头老商户、老字号进驻,发展特色集市、乔家文化、古玩文化产业,再现当年乔家十三铺的繁荣景象,以浓厚的民族特色、民俗风情和商街现有建筑风格、文化创意传达“包头文化、根在东河、魂在北梁”的意蕴。在现有的业态基础上,发展更多丰富业态,融合现代商业元素,打造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等于一体的“西北第一体验主题文化商街”。 | 6月—12月 | 东河区 | ||
(四)九原区横竖街:通过对街区的提档升级、亮化改造、封闭式管理、优化业态结构和实施引进专业化团队管理、网红直播、市容环境精细化管理等手段,打造集餐饮、农副产品直销、旅游休闲为一体的商业综合体,找回“南有宽窄巷、北有横竖街”的发展定位。 | 6月—12月 | 九原区 | ||
(五)稀土高新区稀土路汽车一条街:结合对稀土路的改造升级,统筹规划设计,将稀土元素和汽车文化有机融合,用3到5年的时间分步实施,打造一个辐射中国西部地区的汽车文化基地,集汽车4S店、汽车专营店、汽车零部件销售、汽车服务和一系列的模拟体验为一体的“梦想车库”。 | 5月—12月 | 稀土 高新区 | ||
市文旅 广电局 | 2022年促进乡村旅游行动方案 | (一)西湾村——2022年“爱上土右”宣传季暨“网红打卡包头”活动启动仪式。 | 6月1日 | 土右旗 |
牵头部门 | 专项行动名称 | 专项行动内容 | 开展时间 | 配合单位 |
市文旅 广电局 | 2022年促进乡村旅游行动方案 | (二)青山村——彩韵青山等系列活动 | 5月20日 (星期五) 上午10:30 | 石拐区 |
2.青山村——“彩韵青山 ‘粽’在一起”活动。本次活动主题为“我们的节日——端午系列活动”,由五当召镇综合文化站主办、彩韵青山有限公司协办,全镇各行政村村民和各教育机构学员参与,通过活动进一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深入挖掘传统节日的浓厚文化内涵,努力营造文明祥和的环境,丰富村民的日常生活。同时为劳动实践和研学基地引流,增大收入。 | 6月2日— 6月5日 | |||
3.青山村——“彩韵青山,点点星光”休闲露营体验季。媒体发布露营体验建设情况,邀请全市市民参与露营烧烤。 | 6月18日 (星期六) 上午10:30 | |||
4.青山村——民宿体验活动周。在乡村旅游带动下,改扩建民宿近二十间,在不断提质升级的过程中,民宿的功能也逐渐从单一的住宿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今年盛夏,青山村民宿引入全新的露营游玩项目,为游客带来全新的游玩体验。 | 6月25日 | |||
5.青山村——乡村音乐节。此次音乐节内容以美丽乡村为主题,用音乐讲好美丽乡村故事,开辟文艺助力乡村振兴新方向、新路径。融汇彩绘乡村风情与乡村民谣、拥有独特魅力的音乐元素,结合乡村风光、特色民宿、星空露营、田间烧烤、文创集市等丰富的项目,让游客感受不一样的近郊游体验。 | 7月16日 | |||
(三)新河村——首届黄河“放歌几字湾”文化旅游年。 活动内容: | (暂定) 6月1日— 11月8日 | 九原区 |
牵头部门 | 专项行动名称 | 专项行动内容 | 开展时间 | 配合单位 |
市文旅 广电局 | 2022年促进乡村旅游行动方案 | (四)东达沟村——乡约东达山 端午去村游。 活动内容: | 6月3日— 6月5日 (三天) | 青山区 |
(五)套马沟村——主题“待定”。 活动内容: | 6月3日— 6月5日 | 达茂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