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23日-2019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传真):0472-5196162
序号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1 | 包头市毅峰工程修建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包头市毅峰工程修建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万吨复合造渣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 年产15万吨复合造渣剂建设项目 | 包钢厂区 | 项目占地面积4540m2,建设生产车间1座,露天原料场1座。项目已取得昆区经信局的立项批复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