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2日-2020年4月15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传真):0472-5196162
序号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1 | 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管委会 | 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第一净水厂项目 | 110国道南侧,巨福路以北,新七号桥以西区域 | 项目总占地面积15850m2,设计规模为日配水供水能力3万m3/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提升泵房、配水池、滤池、清水池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