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0203011539802X/2017-00032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昆政办发〔2017〕121号 | |
成文日期 | 公文时效 |
昆政办发〔2017〕121号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昆都仑区人民政府紧急救助综合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街镇、区属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包头市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包府办〔2015〕186号)及《<昆都仑区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办发〔2016〕17号)文件精神。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昆都仑区政府紧急救助综合协调领导小组调整如下:
组 长:刘小平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赵 鹏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 伟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程 钢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贺 青 区司法局局长
牛世旺 区财政局局长
徐尉林 区审计局局长
张学民 区人社局局长
孙丽娟 区卫计局局长
王跃忠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 刚 区民政局副局长
王素珍 区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王刚同志担任,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协调工作及小组其他工作。
今后除区领导外,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区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