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包头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昆都仑区实际,特制定昆都仑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我区义务教育成果,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法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法依规完成2021年昆都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以县为主”原则。根据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强政府统筹。以招收具有昆都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为主,依法保障符合相关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就学需求。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和统筹安排原则。按照教育部“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基本要求,采取“划片招生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招生方式,统筹安排辖区内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相对就近入学。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在保护学生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招生工作相关的信息和数据,自觉接受监督。
(四)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原则。在保持片区、学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依据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布局和生源分布等情况,适度调整片区、学区划分方案。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楼盘、非普通住宅不划分片区。
(五)坚持“改革创新、稳中求进”原则。根据包头市教育局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改革意见,结合昆都仑区实际,以昆北地区的义务教育段学校为试点,实施多校划片,推进招生办法改革。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1.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昆都仑区户籍儿童、符合相关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备接受学校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和符合教育优抚政策人员的子女;
2.小学升初中:招收具有昆都仑区户籍或昆都仑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符合相关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残疾青少年(15周岁及以下)和符合教育优抚政策人员的子女。
(二)招生方式
1.具有昆都仑区户籍的小学入学适龄儿童和小学升初中学生,原则上依据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和户籍情况实行划片入学和升学。钢三小昆北分校与青松小学、包二十九中昆北分校与包四十三中采取“多校划片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具体录取程序请及时关注“昆都仑教育”微信公众号的相关通知)。
新城中学从2021年开始停止初中招生。
2.非昆都仑区户籍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和升学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本人及其监护人的“居住证”为主要依据,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统一安排入学和升学。如果公办学校学位不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
3.对于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残疾程度较轻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尽量安排至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于不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残疾程度较重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陪同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报名,需要陪读的按规定由监护人进行陪读;对于不能到校就读、重度残疾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要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各学校要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摸底建卡工作,实施台账式管理,保障残疾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利,确保残疾儿童入学率不低于95%。要保障留守儿童、孤儿、脱贫家庭适龄子女按时入学,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关爱。
4.新光小学、哈业脑包学校小学毕业生可对口直接升入哈业脑包学校。
5.团结三小培智班、特殊教育学校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特点和规模,由学校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上报昆都仑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统一录取。
6.包头市第六中学的初中双语班,2021年计划招收2个班、70名学生,由包头市第六中学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招生结果上报昆都仑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统一录取。
7.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条件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对昆都仑区经济社会、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人员子女以及其他符合优待条件的人员子女,由昆都仑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政策和程序审核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安排入学。“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持卡人子女(含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学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填写《包头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申请表》后转交市教育局一次性办理。
8.昆都仑区属地内的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全部纳入昆都仑区统一管理。民办中小学招生前必须公开招生条件、招生程序、收费标准,招生简章和广告需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要实行全市统一组织的网上预报名,按照区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招生后必须公开招生结果,严格学籍管理。
四、招生程序
符合在昆都仑区入学或升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以下招生程序方可入学。(一)信息采集;(二)资格审核;(三)统一录取;(四)阳光分班;(五)录取结果查询。未配合招生办公室完成以上招生程序视为本年度不在昆都仑区入学或升学。
(一)信息采集
按照“包头教育在线”和“昆都仑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网上信息采集和社会报名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采集。
(二)资格审核
符合昆都仑区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预报名后生成的信息采集表规定的时间及所需的证件,由监护人陪同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符合昆都仑区小学升初中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按照毕业学校通知的时间进行资格审核。
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在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后,于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9日由监护人陪同,携带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居住证、医学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小学)、父母工作证、军官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昆都仑区教育局教育股301进行资格审核。
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视为放弃在昆都仑区入学或升学的权利,不予安排学位。
(三)统一录取
昆都仑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完成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的情况,通过单校划片、多校划片、电脑派位、对口直升、统筹安置等方式统一进行录取。
(四)阳光分班
昆都仑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和实际入学人数及相关班额规定,合理确定各学校班级数。各学校根据班级数在招生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分班前确定起始年级的班主任,并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配备任课教师,并在校内公示班主任与任课教师组合名单(以英文字母编组),同时上报招生工作办公室。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家长、教师、新闻媒体等各界代表监督下,由家长代表或教师代表现场操作计算机分班软件,对全体新生按照男女性别合理搭配进行随机编班。分班过程全程录像,编班结果现场打印成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由学校、昆都仑区教育局分别持有,各学校要在校园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学校组织班主任抽签完成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与班级的对应工作,匹配结果现场公布、校内公示。
(五)录取结果查询
学生及家长于8月28日登陆包头教育云 www.btjy.net凭身份证号和密码查询录取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昆都仑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规范、有序开展。科学合理制定《昆都仑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坚决落实招生工作安全稳定责任,确保2021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布的“十个严禁”的要求。严禁任何学校和个人私自招生。学校不得接收任何幼儿园、学校、住宿托管班等机构推荐的学生,更不允许收取赞助费。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严格控制班容量,不得突破包头市规定的上限要求。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各中小学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升学率。实行新生网络学籍注册,由学校完成学籍注册,区教育局统一管理。
(三)强化控辍保学。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及市教育局控辍保学工作“十项制度”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做好疫情防控。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创新工作方式,完善操作程序,尽力减少线下环节,避免人员聚集,做好健康防护,确保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五)自觉接受监督。招生入学期间,昆都仑区教育局在“包头教育在线”“昆都仑教育”市区两级官方微信平台、“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及其他新闻媒体发布《昆都仑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报名时间、地点以及报名所需携带的各种证件等信息。在保护学生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各学校招生计划,各学校录取的学生名单。主动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有关说明
(一)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2021年招生工作结束后自动失效。
(二)本实施意见最终解释权归昆都仑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附件1:昆都仑区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中房产、户籍、学籍的相关规定
附件2:2021年昆都仑区小学、初中招生片区划分
附件3:昆都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升学)电脑派位说明
附件1:
昆都仑区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中房产、户籍、学籍的相关规定
一、关于划片招生的相关规定
(一)关于小学入学
1.小学入学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须同时具有昆都仑区户籍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且房主户主统一。
2.房产性质为普通住宅。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户籍迁入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前,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同一套住房六年内只能有一名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的学校就读(同胞和重组家庭多子女除外)。
(二)关于小学升初中
1.昆都仑区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须同时具有昆都仑区户籍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且房主户主统一。
2.房产性质为普通住宅。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户籍迁入时间要求为2018年8月31日前,且实际居住三年以上。
4.特别提示:
同一套住房三年内只能有一名小学毕业生在片区内的中学就读(同胞和重组家庭多子女除外)。
二、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由昆都仑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置
(一)无特殊理由拒绝向学校和招办提供相关证件者。
(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户籍迁入时间不符合规定的。
(三)户主和房屋所有权人非升学对象的法定监护人、人户分离的。
(四)房屋所有权为共同共有的(夫妻共有的除外)。
(五)同一套房产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入学的(同胞和重组家庭多子女除外)。
(六)房产性质不是普通住宅的。
(七)非昆都仑区户籍在昆都仑区借读的小学毕业生。
(八)参加社会报名的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工作中的房产和户籍等信息,以区教育局审核认定并经家长签字的结果为准,一经认定,不得更改
附件2:
2021年昆都仑区小学、初中招生
片区划分(不包括在建楼盘、非普通住宅)
一、小学
包钢一小:友谊大街以南,昆工路以北,昆河东路以东,白云路以西街坊以及万达嘉园小区。
包钢二小:钢铁大街以南,少先路以北,南排道以东,白云路以西街坊以及友谊大街以北厂区零散户。
包钢四小:钢铁大街以南,友谊大街以北,鞍山道以东,林荫路以西街坊。
包钢五小:少先路以南,友谊大街以北,南排道以东,白云路以西街坊。
包钢七小:钢铁大街以南,友谊大街以北,林荫路以东,民族西路以西街坊;钢铁大街以南,少先路以北,民族西路以东,市府西路以西街坊;钢铁大街以南,广场南道以北,市府西路以东,广场西道以西街坊。
包钢十小:东友谊22#、友谊19#一区(1-18栋除外)。
包钢十一小:钢铁大街以南,友谊大街以北,白云路以东,鞍山道以西街坊。
包钢十二小:少先路以南,友谊大街以北,滨河东路以东,三八路以西街坊;嘉园路以南,友谊大街以北,三八路以东,南排道以西街坊以及孟家河湾,友谊大街以南的包钢厂区零散户、慧谷桃源居。(华天云居小区除外)
包钢实验一小:少先路以南,友谊大街以北,民族西路以东,阿尔丁大街以西街坊以及少先19#街坊。
包钢十七小:钢铁大街以南,少先路以北,南排道以西,滨河东路以东街坊;少先路以南,嘉园路以北,三八路以东,南排道以西街坊以及华天云居小区。
包钢十八小:友谊18#。
包钢二十小:友谊大街以南,富林路以北,民族西路以东,阿尔丁大街以西街坊以及富林路以南,黄河大街以北,林荫路以东,阿尔丁大街以西街坊。
包钢二十二小:莫尼路以南,团结大街以北,林荫路以东,阿尔丁大街以西街坊。(团结小区除外)。
包钢实验二小:青年路以南,钢铁大街以北,滨河东路以东,白云路以西街坊。
包钢二十四小:莫尼路以南,团结大街以北,白云路以西街坊以及北大恒苑。
包钢二十五小:昆工路以南,新光西路以北,白云路以东,林荫路以西街坊(友谊19#一区、三区除外)以及禧瑞都。
包钢二十六小:新光西路以南,黄河大街以北,白云路以东,林荫路以西街坊以及友谊19#三区,馥室成双、运输部自建楼。
团一小:团结大街以南,青年路以北,南排道以西街坊以及召庙、西河楞、北沙梁。
团二小:团结大街以南,青年路以北,南排道以东,鞍山道以西街坊。南排1、4队。
团三小:莫尼路以南,团结大街以北,白云路以东,林荫路以西街坊;团结大街以南,白彦道以北,鞍山道以东,林荫路以西街坊以及南排2、3队,神龙苑、朝阳佳苑。
团四小:团结大街以南,青年路以北,林荫路以东,民族西路以西街坊。
钢三小:青年路以南,乌兰道以北,林荫路以东,民族西路以西街坊以及乌兰道以南,钢铁大街以北,林荫路以东,温州步行街以西街坊。
钢四小:青年路以南,乌兰道以北,民族西路以东,阿尔丁大街以西街坊;乌兰道以南,钢铁大街以北,温州步行街以东,阿尔丁大街以西街坊。
青二小:青年路以南,钢铁大街以北,白云路以东,林荫路以西街坊以及白彦道以南,青年路以北,鞍山道以东,林荫路以西街坊。
蒙古族学校:少先路以南,新光东路以北,阿尔丁大街以东,民族东路以西街坊。
友谊二小:友谊19#一区(1-18栋)、友谊22#、西友谊22#。
乌兰小学:青年路以南,少先路以北,阿尔丁大街以东,民族东路以西街坊。
钢三小昆北分校与青松小学联合片区:团结大街以北,阿尔丁北大街以东,民族东路以西街坊以及团结小区、意城晶华、神华佳苑、锦尚国际、三克拉、颐和山庄、碧桂园、海威小区、傲北上城、居然新城、番茄社区、塞宾苑、安康佳苑、富民家园、绿景苑小区、温馨小区、玉泉佳苑,包括甲尔坝村、玉泉村、新城村、前口子村、边墙壕村。
和平小学:黄河大街以南,稀土大街以北,林荫路以西街坊以及紫金华府。
铁五小:稀土大街以南,阿拉塔汗大街以北,阿尔丁大街以西街坊;校园路以南,稀土大街以北,阿尔丁大街以东,沼潭东路以西街坊,及阿12#街坊、铁路职工子女。
新光小学:新光四村、新光五村、新光六村、新光七村、张家营子、武家圪旦。
脑包学校:新光一村、新光三村、新光八村、哈业脑包村、卜尔汉图村、哈德门村、背锅窑子村、打拉亥村、乌兰计二村、乌兰计三村。
二、中学
包七中:白云路以东,团结大街以南,林荫路以西,钢铁大街以北的街坊。以及林荫路以东、团结大街以南、民族西路以西、白彦道以北的街坊。
包二十五中:滨河东路以东,团结大街以南,白云路以西,青年路以北的街坊,滨河东路以东,莫尼路以南,南排道以西,团结大街以北的街坊,以及米兰春天、召庙地区。
包二十九中:民族西路以东、青年路以南、民族东路以西、钢铁大街以北的街坊。
包三十五中:林荫路以东、白彦道以南、民族西路以西、钢铁大街以北的街坊。
包二十九中昆北分校和包四十三中联合片区:阿尔丁北大街以东,民族东路以西、莫尼路以北。林荫路以东,莫尼路以南,民族东路以西,团结大街以北的街坊。以及富民家园、安康佳苑、温馨小区、绿景苑小区、海威小区、塞宾苑、番茄社区、玉泉佳苑、傲北上城、居然新城。甲尔坝村、玉泉村、新城村、前口子村、边墙壕村,以及意城晶华、锦尚国际、颐和山庄、神华佳苑、碧桂园、亿正三克拉。
包五十一中:白云路以东、钢铁大街以南、林荫路以西、友谊大街以北的街坊,以及少先24#、友谊19#二区、友谊19#三区。
包铁五中:稀土大街以南,民族东路(南段)以西,阿拉坦大街以北的街坊。
和平中学:白云路以东、黄河大街以南、阿尔丁大街以西、稀土大街以北的街坊。以及丰盈小区、东亚世纪城(文馨苑、文博苑、文雅苑)、保利拉菲、华发新城、闽辉禧瑞都(金泰花园)、馥室成双、阳光尚品、裕民新城(理想城)。
包头市蒙古族学校:阿尔丁大街以东、钢铁大街以南、民族东路以西、新光东路以北的街坊。
包钢三中:民族西路以东、友谊大街以南、阿尔丁大街以西、富林路以北的街坊。
包钢四中:阿吉奈道以东,钢铁大街以南,阿尔丁大街以西,友谊大街以北的街坊。
包钢八中:滨河东路以东、青年路以南、白云路以西、钢铁大街以北的街坊。滨河东路以东、钢铁大街以南、三八路以西、友谊大街以北的街坊。以友谊29#、友谊31#、友谊新村、慧谷桃园居、万达嘉园、闽辉禧瑞都(鑫海花园)。
包钢九中:广汇水果批发市场东门前区间路以东,友谊大街以南,林荫路以西,昆工路以北,包括:东友谊22#、西友谊22#、友谊22#、龙银所盛丰苑、森茂华庭。以及黄河小区、馨合佳园、新光佳苑(林荫路东段)、友谊19#一区、友谊19#四区、友谊19#五区。
包钢十二中:三八路以东、钢铁大街以南、白云路以西、友谊大街以北的街坊。
包钢十五中:南排道以东,莫尼路以南、林荫路以西、团结大街以北。以及北沙梁西,天赐新城、国泰新城、神龙苑、朝阳佳苑、北大恒苑、聚龙小区。
实验中学:林荫路以东、红岩道以南、阿吉奈道以西、友谊大街以北的友谊17#街坊,以及林荫路以东、友谊大街以南、民族西路以西、新光西路以北的友谊18#街坊。
脑包学校:新光村一村、新光三村、新光四村、新光五村、新光六村、新光七村、新光八村、张家营子、武家圪旦、哈业脑包村、卜尔汉图村、哈德门村、背锅窑子村、打拉亥村、乌兰计二村、乌兰计三村。
附件3:
2021年昆都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升学)
电脑派位说明
一、关于小学招生的电脑派位工作说明
完成划片招生后,学校的空余学位,由昆都仑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信息采集提供的地址,依据“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统一安置已网报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二、关于小学升初中的电脑派位工作说明
1.具有昆都仑区学籍和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可在昆都仑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目标学校中选择其中一所中学作为志愿参与电脑派位。如果志愿落空,则仍在原片区所对应的学校就学。
2.具有昆都仑区学籍非昆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也可在昆都仑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目标学校中选择其中一所中学作为志愿参与电脑派位。如果志愿落空,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统筹安置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校或民办校就读。
3.目标学校:包钢三中、包钢实验中学、包钢九中、包二十九中、包三十五中。
4.昆都仑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升学)电脑派位现场向社会公布学位空余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