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单位(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下达时间 | 处罚措施 |
1 | 内蒙古品飞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任春月 | 2023年4月24日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露天堆放钢渣约180吨,未采取防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及《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试行)》 | 包环罚150203〔2023〕17号 | 2023.6.2 | 罚款:贰万元整 |
2 | 宋林会 | 宋林会 | 2023年4月25日分局执法人员对宋林会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宋林会在场地内露天堆放钢渣约190吨,未采取防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及《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试行)》 | 包环罚150203〔2023〕18号 | 2023.6.2 | 罚款:贰万元整 |
3 | 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 | 王立世 | 2023年4月24日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露天堆放氧化铁皮和EP灰混合物约200吨,未采取防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及《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试行)》 | 包环罚150203〔2023〕19号 | 2023.5.26 | 罚款:壹拾万元整 |
4 | 郭东东 | 郭东东 | 2023年4月18日分局执法人员对郭东东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郭东东场地内露天堆放1500吨破碎石子,3500吨砂子,未采取防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及《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试行)》 | 包环罚150203〔2023〕20号 | 2023.5.26 | 罚款:陆万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