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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恒之源新型环保建材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混凝土路面砖案
发布日期:2019-12-07 12:10  发布单位: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5370   [字体: ]  打印保存 

包钢恒之源新型环保建材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在2018年11月2日内蒙古质监局组织的抽检中,经检验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吸水率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NO:Q201810044。经查,该公司共加工不合格批次混凝土路面砖2万块,共销售2万块,货值金额壹仟元整(20000×0.05=1000元),违法所得贰佰元整(20000×(0.05-0.04)=200元)

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内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

因此,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取证确认后,于2019年7月23日对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一、责令停止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混凝土路面砖;;二、处以罚款壹仟伍佰元整;三没收违法所得贰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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