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岭上,一家三代人的幸福
2023-10-07 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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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前,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兴安岭上的鄂伦春族猎民告别大山和丛林,开启了“新生”。70年后,他们站在历史新的交汇点上,走向更加灿烂辉煌的未来。


黑龙江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孟淑卿一家三代人,有着3种幸福人生。他们身上承载的,不只是一个家庭的生活变迁,更是鄂伦春族下山定居70周年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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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淑卿(右二)一家三代人的幸福生活。任露露摄


走进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一幅乡风文明、生态宜居、产业兴旺、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画卷徐徐铺开——


干净整齐的街道,富有民族特色的建筑,撮罗子样式的仓库,崭新的楼体彩绘墙,随处可见的一张张笑脸,诉说着鄂伦春族人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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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刻楞里的企盼

走出山林,迎接“新生”


“白银纳”是鄂伦春语,“幸福富裕”之意。


80岁的鄂伦春族撮罗子搭建传承人孟淑卿,讲述起一家三代人的幸福生活——从几根木杆搭建的撮罗子,到住进宽敞明亮的楼房;从兽皮做衣到穿戴多彩服饰;从缺医少药、食不果腹,到病有所医、丰衣足食……


1943年,孟淑卿出生在兴安岭的大森林中,撮罗子就是她的家。1953年,10岁的孟淑卿和鄂伦春族同胞走出山林。人们修房定居,弃猎从耕,多元发展,迎接“新生”。


“下山生活70年来,特别是新时代以来吃住都不愁,出行方便,还有学上,可幸福啦!”提起如今的幸福生活,孟淑卿脸上笑开了花。


孟淑卿家的客厅中间,陈设着一座撮罗子模型——白桦树干搭建成圆锥体,用狍皮覆盖,中间吊着一口大锅。这是早年鄂伦春族人生活的场景。


“小时候,我们住在撮罗子里,吃的是狩猎得来的各种肉类。起火、做饭、取暖、住宿,一大家人都挤在撮罗子里。冬天,晚上穿着兽皮衣服、戴着帽子睡觉,一觉醒来,脸上、帽子上都是凝结的冰霜。那时,一个冬天都没有办法洗澡。”孟淑卿回忆说,后来她随着叔叔下山定居,住进了政府搭建的木刻楞房子中。“最大的感受是不透风,不冷,再也不用挨冻啦!”


孟淑卿回忆,以前女孩子五六岁就要学会手工活,只要会做衣服、绣花就够了,不必上学,这是鄂伦春族的旧习俗。


“我心里却盼望着上学。党和政府来宣传上学好,挨家挨户做工作。”孟淑卿说,那时大家的积极性特别高,她和叔叔两个人,骑着一匹马跑了两天才赶到呼玛县城的学校。“走进校园,老师走过来亲切地拉着我的手。那一刻,我特别高兴!”话到此处,孟淑卿眼眶湿润了。


“在学校,我们吃住穿用全部免费。高中毕业时,我被保送到中央民族学院(今中央民族大学)深造。”孟淑卿说,毕业后她回到白银纳乡工作。她教书、建小学,经过考核成为乡里的民族事务助理。1993年被任命为白银纳乡副乡长,曾连续两届当选为黑龙江省人大代表,直至1996年退休。她特别珍惜党和政府授予的荣誉,并以发挥自己的光和热来回报党的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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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瓦房内的幸福

鄂伦春族人的生活越来越好


“高高的兴安岭,一片大森林,森林里住着勇敢的鄂伦春。鄂伦春告别了艰苦的岁月,放下猎枪走下了原始的森林……”这首新编鄂伦春赞歌,道出新时期鄂伦春族人心中的喜悦。


1970年,孟淑卿的女儿关爱民出生在木刻楞房子里。“传统的木刻楞房子,没有房间隔断,一大家人生活在一起很不方便。14岁那年,我家住上砖瓦房。学校就在旁边,走10分钟就能到。”关爱民说,“比起母亲小时候的生活,我是幸福多了。”


在党的政策光辉照耀下,关爱民读到大专,入了党。鄂伦春族人的生活越来越好,昔日穿的兽皮服饰逐渐被各式服装取代。随着人们思想的转变,自由恋爱之风日渐兴起,她和一名汉族小伙儿结了婚。


孟淑卿的家中,有许多精美的鄂伦春族服饰。“这些服饰都是我和母亲一针一线缝制的,每套售价从1万元至5万元不等。”关爱民说,母亲从来没要求她做针线活。“我20岁时,因为对鄂伦春族服饰的喜爱,才慢慢学会这个手艺活。”


如今,关爱民和母亲都是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鄂伦春族斜仁柱”(俗名撮罗子)代表性传承人。在她家的砖瓦房中,母女二人将曾经的生活场景生动地再现,将桦树皮文化、兽皮文化、狩猎文化传承和发扬下来。他们共同制作的斜仁柱在国际人类学大会中荣获金奖,有的还被中国民族博物馆、黑龙江省博物馆、黑龙江省民族博物馆等单位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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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楼房里的欢笑

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1998年,关爱民的儿子冯鑫雨出生了。家中保存着冯鑫雨的“百天照”——小家伙在树皮制作的襁褓中熟睡。从小到大,冯鑫雨学习成绩一直优异。今年硕士研究生毕业,正准备读博士。


“13岁那年,我家从砖瓦房搬进楼房。屋子开始集中供暖,再也不用点柴烧火。当时,我们上学可以坐汽车,生活和出行有了质的飞跃。”冯鑫雨说。


上大学后,同学得知冯鑫雨的姥姥是“鄂伦春族斜仁柱”代表性传承人,都很感兴趣。每到假期,总会有同学跟着他到东北老家看一看。


冯鑫雨说,他读研学的专业是民族学,“鄂伦春族有语言没有文字,一些传统习俗、手艺需要被传承。传承并弘扬鄂伦春族优秀文化是我未来最想做的事。”


近年来,呼玛县为更好地推动鄂伦春族文化传承、保护与发展,实行了一系列举措:比如,加大对鄂伦春族传承老艺人的保护,对传承人定期组织体检,给予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每年生活补贴8000元,省级非遗传承人每年生活补贴4000元;鼓励扶持鄂伦春族大学生和退伍军人自主创业,在贷款、税收政策上给予贴息或减免政策。


今年上半年,呼玛县为改善白银纳乡整体面貌,投入2000万元进行道路建设、绿化美化,人居环境更加优质。


孟淑卿开心地说:“现在,住房条件更好了,环境更美了,我们的幸福生活有了更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