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 聚法治之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2024-06-23 20:30
图片

图片

“法者,治之端也。”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民族团结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昆区司法局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推动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突出党建引领,贯彻司法为民理念,努力让各族群众在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中凝聚民族团结共识。


图片

突出党建引领,激发民族团结进步 创建源动力


把政治建设作为统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要保障。贯彻“抓党建就是抓全局”理念,成立区司法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昆区司法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安排》,将司法行政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形成了“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牵头抓、相关股室具体抓”的创建工作格局和长效机制,把讲政治体现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各环节,落实到每一位工作人员的行动之中。

把思想建设作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有力支撑。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纳入局机关学习教育计划,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体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途径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引导全体人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理清工作思路,对标对表,扎实开展各项创建工作。


图片

(政治理论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等六部促进条例)


图片

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影响力


打造全覆盖法治宣传矩阵,助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取得新成效。将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及普法工作要点内容,运用“四界、六面”工作法,结合全市公民法治素养提升综合试点工作,推出“八五”普法暨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微卷+微笺”,组成全面覆盖的民族团结法治宣传矩阵,满足各族群众普法需求。

加强线下法治宣传渗透力,提升民族政策法规知晓度。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与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相结合,以“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在包头法治公园大力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使各族群众在茶余饭后、休闲娱乐中学习民族政策法律法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同时运用好由五老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从业人员、执法工作人员组成的法联帮志愿服务队,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宗教场所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有力提高了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图片

(在包头法治公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图片

(赴昆都仑召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宣传活动)

扩大线上宣传教育覆盖面,传递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在“法润昆都仑”微信公众号,设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栏,宣传民族理论及政策法律,发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动态。创新打造“法润红石榴”线上民族法治宣传品牌。以音频、视频形式讲解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提档升级“徐娜说法”栏目,推出“互动体验式普法”,邀请各族群众出演普法小短剧,变普法宣传由“枯燥说教”为“生动演绎”,营造了人人珍惜民族团结、人人爱护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社会氛围。


图片

(“法润红石榴”栏目)


图片

贯彻司法为民理念,凝聚民族团结 进步创建向心力


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在基层蔚然成风。组建“红领律公先锋”队伍,发挥党员干部、法律从业人员融合优势,找准各族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有效回应群众关切。建立“红领法律明白人”队伍,加强与街道、社区的资源共享,充分发挥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参与村(社区)基层依法治理,立足各族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破解基层治理难题,促进民族团结意识在基层蔚然成风。


图片

(“法律明白人”参与“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

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效,畅通各族群众诉求渠道。依托街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健全三级法律援助网络,着力完善覆盖城乡的“15分钟法律援助”服务圈,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简化手续,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安排、全域通办”,为各族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的维权途径。


图片

(为来访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

扎实开展涉民族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筑牢民族团结进步防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在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的基础上,打造22个个人“品牌调解室”,进一步织密多元矛盾纠纷调解网络。打造了一支懂政策、懂法律、知民情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为扎实开展涉民族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图片

(卜尔汉图司法所深入群众开展矛盾纠纷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