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党合作格局,是指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政治格局。这一政治格局是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中国共产党正确的统一战线战略和政策的结晶。
近代中国政治发展中,在政党制度上曾效仿西方实行过议会制和多党制,但都失败了。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在共产国际的帮助下,与国民党实行了第一次国共合作。由于以蒋介石、汪精卫为首的国民党反动派公开背叛革命,导致合作破裂。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在国共两党之外,代表民族资产阶级、上层小资产阶级利益的中间党派即民主党派相继应运而生。在反帝爱国、争取民主自由和人民解放的共同政治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建立了团结合作关系,最终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并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征程中得到巩固和发展。这一格局的形成过程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35-1945),是多党合作格局的蕴育萌生时期
随着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日益加剧,特别是1935年华北事变后,中华民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全国性群众抗日救亡运动迅速兴起。中国共产党高举抗日旗帜,提出“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口号,得到全国人民的拥护。同年8月,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以中共中央名义发表《为抗日救国告全国同胞书》,适时提出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战略思想。12月,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即瓦窑堡会议,正式提出了建立包括争取中间党派、中间力量在内的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新的策略方针。
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进行了第二次合作。同时,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团结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作为一条坚定不移的方针。1938年10月,武汉、广州失守后,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国民党转而消极抗日。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参政员,一致要求国民党结束党治、实施宪政,并于会后在全国范围内兴起民主宪政运动。
1939年11月,在中国共产党的支持下,统一建国同志会(中国民主政团同盟的前身)在重庆成立。12月1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组织进步力量争取时局好转的指示》,表示要用极大努力帮助他们(指进步力量),用各种方式组织起来,加强对友党的统战工作。1941年初,国民党顽固派发动“皖南事变”,袭击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武装新四军。这一倒行逆施,遭到了民主党派和全国人民的强烈反对。3月,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成立,参加的党派有第三党、救国会、职教社、乡建派、青年党、国社党,即“三党三派”。中国共产党对于其成立给予热情鼓励和支持,中共中央机关报《解放日报》发表社论,称赞政团同盟是“民主运动的生力军”,并要求国统区的地下组织“应积极支持此组织”。1944年9月,在三届三次国民参政会上,中共代表提出“结束国民党一党专政,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政治主张,得到各民主党派积极响应和广泛支持。在抗日救国和争取民主的共同政治基础上,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以及无党派民主人士的了解进一步加深,友谊进一步深厚,合作进一步紧密。
第二阶段(1945-1949),是多党合作格局的初步形成时期
抗战胜利后,中国面临两种命运、两种前途的抉择。为争取国内和平,毛泽东、周恩来、王若飞赴重庆与国民党进行谈判。谈判期间,中共代表团不仅有力地击破了国民党的内战阴谋,也广泛进行争取团结各方面和平民主力量的工作,进一步增进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了解与亲密关系。
在争取人民民主的斗争中,新的民主党派组织纷纷成立。1945年底,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相继成立;1946年,九三学社、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成立;1947年,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成立。1946年6月,国民党一意孤行,撕毁国共“双十协定”和政协协议,悍然发动了全面内战。1947年10月,国民党宣布中国民主同盟为非法团体,强令民盟解散。各民主党派在国民党高压政策下,或被迫宣布解散,或被迫转入地下。蒋介石政权的反动统治和一党独裁,激起了全国人民更加广泛、高涨的争取和平、民主斗争的开展,各民主党派放弃了走第三条道路的幻想,加入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之中。
随着人民解放战争即将在全国范围取得胜利,1948年4月30日,中国共产党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提出由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主张,得到各民主党派热烈响应。5月5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负责人李济深、何香凝,中国民主同盟负责人沈钧儒、章伯钧,中国民主促进会负责人马叙伦、王绍鏊,中国致公党领导人陈其尤,中国农工民主党负责人彭泽民,中国人民救国会负责人李章达,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负责人蔡廷锴,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负责人谭平山,无党派民主人士郭沫若等,代表各民主党派向全国同胞发出联合通电,并联名致电中共中央毛泽东,认为“五一口号”“适合人民时势之要求,尤符同人等之本旨,曷胜钦企”。在中共各级组织的周密部署下,各民主党派领导人先后进入解放区,与中国共产党一起筹备新政协、筹建新中国。1949年1月22日,李济深等55位民主党派领导人及民主人士联名发表《我们对时局的意见》,表示“愿在中共领导下,献其绵薄,共策进行”。中共中央“五一”口号的发布和各民主党派的积极响应,使多党合作发展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经政协筹备会的严格审定,参加政协的民主党派有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党、致公党、九三学社、台盟、中国人民救国会、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及无党派民主人士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中国人民救国会解散,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与民革合并,形成现有的八个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以人民政协的召开为标志,中国共产党同八个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的政治格局正式确立下来。
第三阶段(1949-1978),是多党合作格局巩固和曲折发展时期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多党合作理论和实践不断得到发展。各民主党派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遵守《共同纲领》的前提下,与中国共产党一道为建设新中国献计出力,发挥了独特的优势和作用,显示了多党合作制度的巨大优越性。
1956年,我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为了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了中共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明确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多党合作党际关系的正确准则,把我国多党合作的理论和实践推进到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文革”期间,受“左”倾思想影响,多党合作事业遭受重大挫折。
第四阶段(1978年至今),是多党合作格局的制度完善时期
1978年底,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为标志,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9年6月15日,邓小平根据我国社会阶级结构的深刻变化,在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指出,各民主党派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这一论断的提出,为改革开放以后多党合作存在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极大地调动了各民主党派乃至广大知识分子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10月,邓小平又指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点。
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报告将党对各民主党派的方针充实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表明了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和发展多党合作的坚定信心,也为多党合作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进一步提出“完善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
1989年12月,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1992年,中共十四大把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1993年,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写入宪法,标志着多党合作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中共中央于2005年和2006年先后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不断巩固和发展,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日益发挥出极其重要的作用,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