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区各企业,区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6〕39号)文件精神,以及包头市《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始接收审核初、中、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
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第三章有关规定的本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在自治区工作的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自由职业者、高技能人才、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和在自治区合法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港澳台及境外专业技术人才,均可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方式
(一)包头市职称申报全面实行线上填报(涉密人员严格执行保密管理规定,线下申报、线下评审),其中,社会化高级职称评审全部实行线上盲审盲评,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社会化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及相应自主评审单位高级职称,工程系列电力专业、警务技术专业社会化高级职称仍按照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要求,通过相应申报系统实现线上盲审盲评;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实行线上盲审盲评(仍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自主评审单位、基层各级职称和其他社会化中、初级职称评审仍采取线下评审方式。
(二)国家或自治区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
(三)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职称,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国家或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达到国家或自治区合格线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高级职称实行面试答辩、量化评审的系列(专业)职称,具体要求以相应系列(专业)评审规定为准。
(四)“定向评价”高级职称、绿色通道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包头市职称统一安排进行。“定向评价”中、初级职称待评审条件印发后,申报时间安排由各基层评委会组建单位另行发文部署。
三、称申报时间安排及程序要求
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各相应级别申报截止时间。
1.昆区初级职称申报时间(5月11日至5月25日);
2.昆区中级职称申报时间(5月26日至6月10日);
3.昆区高级职称申报时间(6月11日至7月10日)。
申报人员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材料填写并点击“提交申报”,逾期未点击“提交申报”视为放弃申报,且不能再新增申报记录。
申报材料包括:2026年职称申报情况报告、《2026年职称申报人数统计表(事业编)》《2026年职称申报人数统计表(事业非在编)》《包头市2026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等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完成初审及公示工作后纸质材料报送昆区市民大厅8号楼206室。
(一)线上注册申报
1.申报人员须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
2.在业务办理—2026年职称申报栏目中,选择对应的申报计划。社会化高级职称评审选择内蒙古自治区对应的申报计划;社会化中(初)级职称评审选择包头市对应的申报计划。申报人员需慎重选择申报计划,选择确定后不能修改或新增,因申报计划选择错误而导致无法参加当年度职称评审的责任自负,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并按照有关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线上盲审盲评”申报人员提交后,可下载并查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线下材料评审”申报人员提交后,需下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系统申报步骤、填写格式说明、提交材料要求等请查看系统内申报操作指南。)网址如下:
https://www.nmgrck.cn/front/readnews?id=134542970
(二)线下提交材料
申报社会化高级职称评审全部实行线上盲审盲评(以下简称“线上盲审盲评”),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基层“定向评价”职称仍采取线下纸质材料评审方式(以下简称“线下材料评审”)。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工程系列网信专业职称,待评审条件修订印发后,申报时间安排由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另行发文部署。稀土、教育招生考试研究专业待评审条件制定印发后,开展职称评审。原则上不跨年度开展职称评审。
职称申报材料应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逐级复审、逐级上报。各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推荐程序、申报人员资格、申报专业和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有效性等进行把关。
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把关后,可通过以下任一渠道推荐报送:存放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或非公有制专业技术人才密集的创业孵化基地、科技园区,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区人社部门等。
申报人员同步完成线上初级、中级、高级申报的同时,需携带参评材料原件(学历职称原件、参评业绩条件、社保参保证明、劳动合同等)提前进行线下审核核对,审核时间:5月9日开始,审核材料地点:昆区市民大厅8号楼206室。
“线下材料评审”申报人员完成线上申报后,仍需按规定提交完整的线下申报材料。有关程序、渠道和要求以《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规定为准。因有关单位中、初级职称申报数量较少需委托自治区评委会评审的,仍需提交完整的线下申报材料。
(三)有关要求
申报人员同一年度一个层级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的职称。有关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和规定程序逐级将申报材料报送评委会办事机构,不得多头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申报人员应确保所有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且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填写的信息、业绩等)相同。
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存在不符合要求或线上、线下提交材料(信息、名称等)不一致等问题的,申报信息均回退至本人账号内,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申报。申报人员因上述原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职称评审的,不能补报。
注意:1.申报单位要将本单位参加2026年职称评审人员的公示原件上传至内蒙古人才信息库单位审核系统中,并在系统中填写申报人员的推荐意见。2.脱敏材料范围:2026年社会化类型的全部申报人员都要上传脱敏文件。需脱敏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手机号码、个人图片等个人敏感信息。只脱敏自己的信息,不要过度脱敏。3.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职称申报系统单位用户操作视频指南:第一部分:人才库信息维护 。(1).注册或登录人才库。(2).基本信息维护(上级人社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3).审核个人业绩档案 (https://v.douyin.com/rrTcL66vIEY/)。第二部分:职称审核 (1).印章管理。(2).申报审核(审核后一定要签章)。(3).历史记录(https://v.douyin.com/L8tyLcuMFtI/)。
四、评审政策规定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严格遵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规定,并符合自治区制定印发的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要求,按照人事隶属关系申报职称评审。国家和自治区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一)设立新评审专业
自治区新增设立稀土、教育招生考试研究职称专业,拟由包头稀土研究院、自治区教育厅负责组建相应专业高级评委会,待评审条件制定印发后,开展相应专业职称评审。
(二)继续向用人主体赋权
1.已赋予职称评审权的自主评审地区和单位,继续按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的评审专业、层级、范围和评价标准,在备案有效期内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2.新闻系列、播音主持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由市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开展。警务技术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开展。体育系列运动防护师中初级职称评审由市体育局负责组织开展。农牧、林草、水利、文物博物、乌兰牧骑、中小学教师、中职院校教师基层中初级职称评审由市农牧局、市林草局、市水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教育局、土右旗人社局、固阳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开展。
(三)落实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政策
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人员,可不受岗位数额(结构比例)限制,由相应评委会评审。符合条件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四)落实助力乡村振兴一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1.继续开展基层“定向评价”职称评审。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应行业部门,严格按照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专岗专用的原则,在单列岗位结构比例内,有序做好本地区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卫生、农牧业、林草、水利、乌兰牧骑和文物博物等专业领域基层“定向评价”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2.对在旗县(市、区)从事专业工作满30年或在苏木乡镇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学历、专业和单位岗位职数限制,在业绩成果等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破格参加高一级职称评聘。用人单位做好推荐人选的审核把关,审核推荐要突出业绩贡献导向,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结果等相结合,不得简单一味降低标准条件,造成政策“洼地”,确保将真正符合条件、作出突出贡献的基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上来。
3.对在苏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的本科毕业生和满4年的大专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评审。
4.严格落实城市中小学教师、执业医师晋升高级职称到基层服务有关规定。
5.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当年服务苏木乡镇、嘎查村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的,申报职称可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取得现有职称后,累计服务苏木乡镇、嘎查村年限达到3年以上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可提前1年参评高一级职称。
(五)落实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申报职称评审,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平等待遇。对于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在包头市工作满1年、积极投身自治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并满足学历、业绩等条件的,可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要求的限制,直接申报相应专业、层级职称,其中,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的,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的,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鼓励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其继续教育学习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硬性要求。
(六)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职称申报倾斜政策。
符合条件且未享受政策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此政策有效期截止2026年底。
(七)促进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有效衔接
1.各部门(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有序开展职称评审。严禁借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之机,突击评审职称。
2.严格落实国家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有关文件精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经批准离岗创新创业期间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的权力。
(八)推动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衔接贯通
1.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职业资格规定,获得相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视同具备相应系列(专业)、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2.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16号)有关要求申报职称评审。
(九)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昆区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核定分配名额共9名(含包钢幼教处))。
(十)严格执行继续教育有关要求
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执行。各盟市不得擅自扩大继续教育培训范围,不得违规收取培训费用,培训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及时更新,专业科目课程内容要与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相关。
五、资格审核要求
按照《通知》要求,职称评审应落实个人承诺、单位初审、主管部门复审、评委会办事机构复核的逐级申报推荐审核机制。申报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申报材料,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
用人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线上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出具纸质版职称申报推荐意见上传系统,说明推荐人选产生方式、申报人员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公示情况(单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等,对申报程序和材料把关作出承诺。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推荐报送的申报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推荐单位公章。
六、严格收费管理
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 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 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不得另行加收费用。各用人单位要在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交纳有关费用。
职称申报咨询电话:5990213
附件:
附件1: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4:包头市2026年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xls
附件5:2026年职称申报人数统计表(事业单位在编).xls
附件6:2026年职称申报人数统计表(事业单位非在编).xls
昆都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9日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