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6年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命令
发布时间: 2026-06-30 10:26
来源: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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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0203011539802X/2026-03894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发文机关: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04-01
文 号: 昆府发〔2026〕13号 公文时效: 有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要求,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森林草原火灾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结合昆都仑区实际,发布如下命令。

一、昆都仑区防火期为当年9月15日至翌年6月15日;其中春节前后各5天、春季4月1日至5月31日为防灭火戒严管制期,秋季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高火险期。

二、昆都仑区森林草原防火管制区为昆都仑河国家湿地公园、辖区内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乌拉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和人工造林范围内。在森林草原防火管制期间,管制区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禁止在林区、草原旅游景点举办篝火晚会、野炊、烧烤、燃放孔明灯等活动,在“清明节”“七月十五”“十月初一”“春节”等重点祭祀期间提倡文明祭祀,全力排除一切火险隐患。

三、卜尔汉图镇、昆北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全面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昆都仑河国家湿地公园、辖区内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乌拉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和人工造林范围内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区应急、农牧、公安等有关责任部门要不折不扣履行防火职责,加强巡查管控,落实防火责任,积极主动参与并指导督促属地街镇、责任单位做好属地防灭火工作。

四、森林草原防灭火管制期间内,区农牧局与区应急管理局要建立联合火险会商和预警机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发布预警信息,相关街镇及相关责任单位也要通过设置警示标志等方式,增强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

五、在森林草原防火管制期间内,管制区内一切活动必须服从防灭火工作大局,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充分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林长制考核、网格化管理等制度机制作用,统筹部署、督促落实本区域、本领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管理部门履行“综合防、专业救、抓统筹”职责,林草部门履行“专业防、早期救、抓行业”职责,公安机关履行“破火案、保治安、协助防”职责,消防救援部门履行“靠前防、专业救、抓联训”职责,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各自监管责任,毗邻地区要签订联防联控协议,形成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合力。

六、森林草原防灭火管制期间内,任何单位、个人及住户在进入防火区内必须执行下列规定:

(一)在防火区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禁止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烧灰积肥、烧荒烧炭、焚烧垃圾,点烧田(埂)及秸秆、吸烟、烧纸、烧香、烤火、野炊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进入防火区内的车辆、人员自觉接受防火检查,履行防火义务,遵守防火规定;

(四)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因生产、生活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需点烧防火隔离带、生产性用火的,应当经区农牧局批准。批准进行生产性用火的,应当设置防火隔离带,安排扑火人员,准备扑火工具,有组织地在四级风以下的天气用火,并将用火时间通知毗邻地区;需野外生活用火的,应当选择安全地点,设置防火隔离带或者采取隔火措施,用火后必须彻底熄灭余火;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森林草原防火设施设备、阻碍设置防火隔离带、挤占干扰森林草原防火专用电台频率;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要及时拨打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报警。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各森林草原防灭火机构和责任单位要立即调查核实,采取相应的扑救措施,并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七、铁路、公路、电力、石油、燃气、化工管道的管理单位和工矿企业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域施工作业,未在易引发火灾的地段和地带设置防火隔离带和防火警示标志的,由公安机关及林草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责令改正,并对个人、单位处以罚款。

八、森林草原防灭火管制期间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烧灰积肥、烧荒、焚烧垃圾,点烧田(埂)、牧草、秸秆,吸烟、烧纸、烧香、烤火、野炊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由公安机关及林草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据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对个人、单位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各森林草原防灭火机构和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发现火情立即组织扑灭,并及时向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火情。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 

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2836911

区农牧局值班电话:2837035

包头市大青山管理局昆都仑站值班电话:13848245388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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