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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安全设备安装、使用违法案
发布日期:2021-07-27 09:00  发布单位:应急管理局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5447   [字体: ]  打印保存 

       2021年7月11日至15日,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会同包头市应急管理局、包头市昆都仑区应急管理局有关执法人员,组织专家在对内蒙古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进行2021年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时发现,该公司:1)空分装置纯化系统无分子筛出口二氧化碳含量超过3PPM停机的联锁控制;2)还原炉氮气三阀组,氮气放空管出口高度不满足规范要求;3)空分液氮汽化器出口安全阀放空管两处,主冷污氮放空管高度不足4.5m;4)查191A中间罐区,罐区有氢气介质存在,安装在围堰上的191A紧急切断阀手动防爆按钮箱防爆等级为ExdIIBT6,防爆等级不符合IIC级的要求,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决定处人民币肆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内蒙古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安全设备安装、使用违法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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