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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知道的生育保险政策知识都在这里——生育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202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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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人可以参加生育保险?谁来缴费?答:生育保险覆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由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雇佣和招录职工,无论男女,都应为其参加生育保险。国家建立生育保险制度,明确由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通过社会统筹共济,将单个用人单位雇佣女职工的成本在全体用人单位之间分担,女职工生育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同时均衡了用人单位负担,促进了男女公平就业。2参加生育保险都能享受哪些待遇?答:生育保险保障的待遇包括两类,一是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二是生育津贴。具体是指,参保女职工可按规定报销生育相关的医疗费用,也可在分娩后休产假期间获得基本经济收入的保障。3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哪些费用?答:生育保险保障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具体来说就是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有定额保障和按项目按比例报销两种保障方式,实践中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保障方式。从运行数据看,2023年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人均保障6406元。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国家医保局结合基金可承受能力,指导各地稳步提高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减轻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负担。4生育保险中的生育津贴是什么?发放标准是什么?答: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待遇,就是产假工资,是对职业女性因生育休产假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经济支持,实际上是工资收入的替代,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举个例子,假如参保女职工小王本人工资每月3500元,但其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实践中就是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工资水平)为5000元,那么小王的生育津贴将按照单位月平均工资5000元发放。单位平均工资越高,生育的参保女职工领到的生育津贴则越高。从运行数据看,2023年参保女职工人均领取的生育津贴已达2.6万元。5如果我是一名灵活就业人员,能参加生育保险吗?答: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17部门2022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国家医保局积极适应新业态、新经济发展,指导有条件的地方,推动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在参加职工医保的同时同步缴费参加生育保险,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目前江西、浙江、天津、贵州全省(市)以及河南、山东等的部分统筹地区已开展探索,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权益得到更好保障。6如果我失业了,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能参加生育保险吗?答: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17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保障其生育权益,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目前各地正在按照国家规定积极贯彻落实。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个人无需缴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的,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具体政策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7如果我参加的是居民医保,我的生育医疗费用能报销吗?答:生育保险覆盖的是用人单位和职工,未就业人员参加居民医保,不参加生育保险,但生育时相关医疗费用可由居民医保基金(而不是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保障。8生育保险执行什么目录?和医保目录一样吗?答:生育保险和基本医保目录一致,即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范围。9辅助生殖技术能否享受医保报销,现在有哪些地方可以享受?答:2023年以来,国家医保局及时调整辅助生殖项目医保准入政策,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导各省持续加大工作力度,逐步将适宜的辅助生殖项目按程序纳入医保报销,目前已有北京、广西、内蒙古等29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纳入,其余2省也在积极推进。10生育津贴一般什么时候申领?交了材料多长时间能办完?答:参保女职工生育后即可按规定申领生育津贴,医保经办机构应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有些地区为提升业务办理效率,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后,生育津贴申领业务流程就自动启动了,生育津贴审核支付完成后还有短信提醒服务。11领取生育津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答:按照《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绝大多数地区申领办理生育津贴只需要提供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和2.诊断证明(门诊)出院记录(住院),部分地区需提供所在单位的银行账户信息和个人账户信息,无需提供结婚证、生育服务证等其他非必要材料。如有特殊情况,按照参保地经办机构相关要求提供补充材料。12办理完生育津贴申领业务后,生育津贴可以直接发放给个人吗?答:生育津贴发放给单位或者个人全国没有统一规定,各地依据自身实际情况,或以省或以地市为单位发文明确发放对象。目前全国有近23的地区发放给单位,再由单位发放给个人;13的地区可以直接发放给个人。国家医保局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女职工,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获得感。目前各统筹地区生育津贴发放对象统计情况详见下表。【查看详情】
《关于调整自治区本级生育保险医疗待遇的通知》政策图解
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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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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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育医疗费用:正常产医药费生育保险最高支付600元;剖腹产医药费生育保险最高支付1800元;妊娠四个月以下流产,生育保险最高支付80元;妊娠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七个月以下引产,生育保险最高支付450元;宫外孕医药费生育保险最高支付1500元;放置宫内节育器生育保险最高支付120元;取出宫内节育器生育保险最高支付30元;皮下埋植节育器生育保险最高支付80元,皮下取出节育器生育保险最高支付30元;绝育术医药费生育保险最高支付500元。部分项目的限价(二甲、二乙、二丙医院在以下最高限价标准上追加15%;三甲、三乙、三丙医院在以下最高限价标准上追加30%)2.生育津贴:参保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参保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查看详情】
生育三孩费用纳入生育保险
202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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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将生育三孩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的通知》的通知各旗县区医疗保障局、稀土高新区组织人社部,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任务部署,积极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现将《关于将生育三孩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21〕21号)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包头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9月8日关于将生育三孩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的通知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任务部署,积极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36号),现就做好生育三孩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生育三孩,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等相关待遇。二、各统筹地区要根据本地实际筹资、待遇水平,在考虑基金运行可持续基础上,根据《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精神,生育津贴支付期限严格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三、将城乡居民生育三孩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待遇支付范围。同步做好新生儿参加居民医保工作。四、各统筹地区要简化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流程,充分利用信息平台,探索实现生育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加强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妇幼医院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满足参保人生育医疗需求。五、各统筹地区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从保障基本权益做起,合理引导预期,跟踪分析基金运行情况和支出结构。根据生育保险出需求,防止生育保险基金风险转嫁职工医保基金,动态调整生育保险费率,实现制度可持续发展。六、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积极采取管用高效措施办法,确保三孩生育待遇政策落实到位,主动做好正向宣传,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遇有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报告。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9月3日【查看详情】
生育基本情况
202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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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生育基本情况.jpg【查看详情】
关于落实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的调整意见
202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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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的调整意见20210507.doc【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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