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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切实做好昆都仑区2025年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招生方案。一、工作原则(一)坚持“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昆都仑区教育局结合本地区实际,优化配置辖区内各类学前教育资源,制定本招生方案。(二)坚持“公益普惠”原则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健全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能力,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入园招生工作流程,强化责任与服务意识,实施阳光招生,确保每一个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都能按时入园。(四)坚持招生入园服务“一网通办”原则应用“蒙速办”或“包头市中小学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s:xs.btjy.net)”实现信息采集、资格审核、结果查询全流程网上办理。二、招生对象1.幼儿园招收年满3周岁(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2.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幼班,招收2至3周岁幼儿。三、招生办法(一)公办幼儿园招生按照“户籍优先、免试入园”原则,实施网上阳光招生,昆区区属公办幼儿园优先招收昆区户籍的适龄幼儿。企业幼儿园可优先招收本企业职工子女。1.公布招生工作方案。4月30日通过“包头教育在线”和“昆都仑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昆都仑区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2.网上预报名。为保证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快捷有效,全市建立统一的公办幼儿园招生登记信息系统。凡具有昆区户籍的适龄幼儿,由监护人在5月12日9:00—5月16日17:00期间登录“蒙速办”或“包头市中小学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s:xs.btjy.net)”点击“2025年幼儿园招生网上报名”,填报幼儿预报名信息。每名幼儿只能填报一所幼儿园,点击“打印”功能后,所有填报信息不能修改。3.资审、派位。2025年幼儿园招生实行线上资审,如预报名幼儿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资审合格后幼儿园将全部招收;如预报名幼儿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多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将进行电脑派位。监护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各类证件要确保真实,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入园资格。5月26日昆区教育局通过“昆都仑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需要派位的幼儿园名单,6月10日至11日市教育局将统一组织电脑派位工作(具体信息请关注市区两级官方微信平台)。4.公布结果。6月12日9:00—6月13日17:00通过“蒙速办”或“包头市中小学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s:xs.btjy.net)”点击“2025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录取结果”查询结果。5.公布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名单。区教育局将于6月16日通过“昆都仑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名单。凡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幼儿,6月17日由监护人自行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非昆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在招生期间由监护人持相关证件,选择昆区区属民办幼儿园报名,或者6月18日由监护人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区属公办幼儿园报名。6.优待人员入园政策。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条件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移民管理人员的子女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入园。“包头市人才服务卡”持卡人子女入园根据《包头市人才服务卡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填写《包头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申请表》后转交市教育局办理。来包投资兴业的企业家子女入园由招商主管部门确认后,交昆区教育局办理。(二)民办幼儿园招生全区民办幼儿园实施自主招生,在招生期间教育行政部门将公布全市普惠性幼儿园与非普惠性幼儿园名单及收费标准,民办幼儿园在招生期间,要将办园资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供家长自主选择。(三)幼儿园托幼班招生托幼班依据《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班额不超20人,由幼儿园自主招生,招生期间要将办园资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布,供家长自主选择。鼓励微小幼儿园和社区办园点(幼儿中心)向0—3岁社区托幼照看服务转型,举办非营利性或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四)特殊教育向学前阶段延伸为推进残疾幼儿随园保教,我区在包头市特殊教育学校招收能适应其生活的残疾幼儿随班就读。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具备办学条件的残疾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实施学前教育,2025年市孤残儿童特殊教育学校面向社会招收能适应集体生活的学前儿童,家长可联系办理(联系电话18247269528)。四、招生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区按照招生工作要求,建立组织机构,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各幼儿园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服从区教育局统一安排,畅通家园沟通渠道。民办幼儿园和幼儿园托幼班招生事项和招生简章要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二)规范收费管理公办幼儿园严格执行《关于调整包头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包发改费字〔2015〕203号)规定的标准收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收费。幼儿园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禁止以特色班、兴趣班等形式向家长乱收费。退费标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幼儿园办园性质及所有收费项目、金额和退费标准都要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公示。(三)加强工作宣传昆都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于4月30日通过“包头教育在线”“昆都仑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本方案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止,未尽事宜由昆都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在招生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研究,及时发布。昆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472—52251010472—2165398(包钢幼教处幼儿园)附件:昆都仑区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昆都仑区教育局2025年4月30日【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