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个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2〕390号规定:“二、2021年已列入清单的企业如需享受新一年度税收优惠政策进口环节增值税分期纳税政策除外,2022年需重新申报。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2022年3月25日至4月16日在信息填报系统https:yyglxxbs.ndrc.gov.cnxxbs-front中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或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由地方发展改革委确定接受单位。经审计的企业会计报告须在提交申请时一并提交。”【查看详情】